现金流量 样本条款

现金流量. 若套期项目不符合有效性评价标准,或被套期 (三)在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中,载明了在评价套期 交易终结,则其他综合收益项下的对应金额应重分类至损 有效性时将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损失或相关现金流量 益表内。 影响的,被排除的该部分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一些为了对某些承诺的风险敞口进行套期的远期外汇合 同并未指定为套期工具。因此这些远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金 值变动记录在损益表内。 融资产或一项金融负债的,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 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 当套期工具到期、出售、终止、已行使、或不再符合套期 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企业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 会计的条件时,套期会计终止。套期工具累计已确认的收 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应 益或损失应保留在权益中,直至预期的交易发生。当被套 当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期的交易预期不会发生或不能弥补,在权益中确认的累计 收益或损失应记录在损益表内。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 金融资产或一项非金融负债的,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处 理: 目标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 相应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摘要 差异分析及对目标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时的影响
现金流量. 本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减少 77,680.31 万元,主要数据如下: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6,112.02 764,471.30 8.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4,135.00 643,902.96 21.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977.02 120,568.34 -65.1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4,386.56 44,352.13 360.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0,600.53 146,911.49 111.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213.97 -102,559.36 不适用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907.09 196,328.27 -56.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464.16 134,896.37 -26.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57.06 61,431.90 -122.0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3.70 431.26 -73.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680.31 79,872.15 -197.26 主要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现金流量. 支持批量预置科目的现金流量主表项目、附表项目;支持快速批量指定凭证的主表项目以及附表项目;最终现金流量指定结果以现金流量表形式进行展示。
现金流量. 本次发行优先股将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完成本次优先股发行后,公司将获取 1,100 万元的货币资金,可有助于缓解公司现有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资金压力,增加公司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除每年需要向优先股股东支付优先股股息外,公司资金面整体更为充裕,资金压力减小,现金流量得以改善。
现金流量. 单位:人民币;万元
现金流量. (1)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666,669.58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 1,919,910.32 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将销售业务重新进行了整合,放弃了利润率低的业务,提高了公司的利润率及回款率。 (2)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 1,173,144.83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 896,747.06 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将全资子公司 100.00%股权进行了转让及对 2016 年度退出生产的机器设备进行了处理。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526,229.17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 216,209.45 元,主要原因为 北京银行短期贷款利息增加。
现金流量. 定期评估现金流量以了解资金运用之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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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 基金的投资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基金的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在侧袋机制启用后 20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主袋账户投资组合的调整,但因资产流动性受限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法》、 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账户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结算等的各项规定。

  • 产品管理人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

  •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3、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 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 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 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 召开事由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同标题 地市县使用时可在“黑龙江省”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将“黑龙江省”删除加所在地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