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专户划款指令发送、确认与执行的相关责任 样本条款

理财专户划款指令发送、确认与执行的相关责任. 5.4.1 除因乙方过错致使托管理财产品财产受到损害而负赔偿责任外,乙方对执行甲方的划款指令造成的托管理财产品财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对于执行指令过程中由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原因对托管理财产品财产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需由乙方向第三方追索的除外。 5.4.2 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或相关财产权利未能及时变更而导致托管理财产品财产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由于相关第三方原因,导致托管理财产品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向第三方追偿,乙方予以必要的协助,但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应由乙方追索的除外。 5.4.3 甲方向乙方下达理财专户划款指令时,应明确对应的具体的单个理财产品,并确保托管专户中对应的单个理财产品科目中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超头寸的理财专户划款指令,乙方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5.4.4 甲方未将双方约定的文件资料提供乙方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相关理财专户划款指令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甲方。 5.4.5 乙方应对划款指令依据理财文件和本协议进行形式监督审核,对适当的划款指令应在约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乙方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甲方的指令违背理财文件和本协议规定的,应当要求甲方改正或撤销,未能改正或撤销的,乙方应当拒绝执行。 5.4.6 乙方应建立和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确保理财专户的安全,对其安全性负责。
理财专户划款指令发送、确认与执行的相关责任. 6.6.1 因乙方过错致使托管理财产品资金受到损害,乙方负赔偿责任;乙方对执行甲方的划款指令造成的托管理财产品财产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执行指令过程中由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原因对托管理财产品财产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6.2 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或相关财产权利未能及时变更而导致托管理财产品财产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由于相关第三方原因,导致托管理财产品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向第三方追偿,乙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6.6.3 甲方向乙方下达理财专户划款指令时,应确保理财产品托管专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超头寸的理财专户划款指令,乙方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向乙方下达理财专户划款指令时,应给乙方预留合理的指令审查和执行时间,由于甲方未给予乙方预留合理时间,致使划款指令未能及时执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6.4 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文件资料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相关理财专户划款指令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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