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的权利义务 权利 样本条款

甲方的权利义务 权利. 1) 有权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提出管理体系认证范围的要求(包括产品/服务/活动/场所)。 2) 有权对乙方在认证服务过程或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和认证审核结论提出申诉或投诉。 义务: 1) 遵守法律法规及认证的有关规定(见乙方提供的公开文件),按时交纳和承担各项费用,逾期交费按欠费总额每日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在提出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时应同时按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要求提供认证申请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如:法律地位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等),且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合法的。 3) 为乙方进入现场审核做出全面合理安排(适用时,为接纳到场的观察员(如认可评审员或实习审核员)提供条件),包括: 向乙方提供为进行初次审核、监督审核、再认证所需要的形成文件的信息,开放审核人员所需进入的场所(保密区域应提前向乙方说明),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初次审核应提供不少于 3 个月体系运行的有效证据,包括开展了有效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如在审核现场发现管理体系运行尚未超过 3 个月或者无法证明已超过 3 个月的,乙方将终止审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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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对所有图、档、卡、册等资料应做好管理和建档工作。

  • 甲方的权利 ⑴根据相关的理财产品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相关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运用、处置和分配;

  •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及主管机构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 关联交易 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 关于投诉与建议 (一)您对本产品有任何意见或异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反馈,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将由专人接听、记录您的意见或建议,并由各方协商共同解决。

  •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 乙方的权利 3.1.1 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对理财产品财产进行托管。

  • 关联信息披露 如产品投资于产品管理人或托管机构,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其控股的机构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将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