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样本条款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销售机构将基金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回基金投资者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基金委托人赎回申请确认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向基金委托人支付赎回款项。正常情况下,赎回款项于 T+5 日内划往基金委托人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在发生交易确认延期或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基金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 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银行账户。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申请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 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 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 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 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 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基金投资人申购本基金B类、C类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时,申购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投资者在提交本基金B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不成功的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应在自受理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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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 基金托管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要求, 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贷款服务、票据贴现服务、担保、买方信贷、延伸产业链金融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由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回购成交量和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上述情况及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的修改带来的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为准。

  • 匹配性原则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应与理财产品的类型相匹配。

  •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

  •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滨江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26,956.53 131,492.63 长期股权投资 1,056,771.60 787,317.75 504,382.5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5,524.51 — — 投资性房地产 518,638.00 1,144,594.00 790,145.00 非流动存货 517,814.01 633,024.37 1,153,254.36 固定资产 157,898.17 170,170.66 114,667.45 在建工程 226,241.09 142,373.76 132,133.35 使用权资产 79,293.63 — — 无形资产 325,968.14 329,059.60 349,866.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1,820.46 78,540.75 53,544.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106.98 5,030.37 短期借款 13,134.32 9,037.77 4,937.63 应付票据 116,667.74 155,500.89 191,161.57 应付账款 2,163,451.22 1,900,340.71 1,357,159.66 预收款项 - 5,315,708.19 3,853,442.23 合同负债 7,193,653.40 — — 应付职工薪酬 151,700.05 113,627.81 111,351.68 应交税费 970,991.51 1,068,797.54 908,477.41 其他应付款 4,108,413.99 3,420,121.34 4,519,071.16 其他流动负债 1,030,838.8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95,461.31 645,017.23 430,565.70 长期借款 2,048,916.46 2,305,232.07 1,999,462.98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债券 749,027.47 1,247,443.62 1,659,988.0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7,315.07 324,579.97 334,827.67 递延收益 5,024.06 5,203.49 5,382.92 租赁负债 67,346.1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497,462.42 973,288.50 281,787.60 实收资本 190,861.00 190,861.00 190,861.00 资本公积 1,977,173.67 2,160,740.46 2,159,271.04 其他综合收益 134,649.91 150,723.92 87,241.77 盈余公积 111,639.84 75,000.96 57,759.79 未分配利润 2,845,515.01 2,564,324.22 2,109,416.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259,839.43 5,141,650.57 4,604,54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