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 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为 1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 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
申购金额的限制. 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即投资人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 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 1.00 元。若其他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者在相关销售机构办理涉及上述规则的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申购金额的限制. 代销机构网点每个账户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如果代销机构业务规 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 1,000 元,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基金份额最低限额为单笔0.01元人民币;投资者通过直销网点申购基金份额最低限额为单笔10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购金额的限制. 场外申购时,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场外销售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0元,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申购金额的限制. 场外申购基金,首次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 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申购基金的,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A类或Y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相关规定,针对Y类基金份额豁免前述申购限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0.01元(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 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0.01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过红利再投资方式转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申购金额的限制. 个人投资者购买本理财产品,投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 0.01 元,并以 0.01 元为单位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