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价款的缴纳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与 2005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 国土资采矿评认[2005]385 号),对《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额仁银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予以确认, 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额仁银矿采矿权价值为 428.79万元。根据金山矿业提供的《内蒙古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用收据》, 金山矿业于 2008 年 10 月 16 日缴纳了采矿权价款 428.79 万元。 根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50号),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财税〔2016〕53 号)的相关规定“……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收费基金适当并入资源税……”, 从 2016 年 7 月 1 日起,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费率为 0, 即不再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而并入资源税。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批复的通知》( 内财税[2016]871 号) 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区部分矿产品资源税政策的通知》( 内财税[2016]946 号) 文件规定,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金山矿业银矿按照应税收入的 5%计征资源税。金山矿业已按规定缴纳了资源税。 2008 年 9 月, 金山矿业委托赤峰兴源矿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额仁陶勒盖矿区银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08 年 12 月 8 日, 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评审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额仁陶勒盖矿区银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其矿产资源储量( 评审意见书文号:中矿蒙储评字[2008]221 号)。2008 年 12 月 19 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内国土资储备字[2008]251 号”《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额仁陶勒盖矿区银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证明已经将上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2016 年, 金山矿业委托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七 0 一队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额仁陶勒盖矿区银矿生产深部及外围勘探报告》。2017年 2 月 21 日,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 内国土资储评字 [2017]13 号”《<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额仁陶勒盖矿区银矿生产深部及外围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一致同意审查通过该报告及其所提交的银矿资源储量。2017 年 3 月 8 日,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内国土资储备字[2017]23 号”《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额仁陶勒盖矿区银矿生产深部及外围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证明已经将上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根据上述评审备案文件,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额仁陶勒盖矿区勘查许可证范围内查明资源储量为: 累计查明银矿资源储量( 121b+122b+333) 矿石量 2,109.14×104 t,Ag 金属量 4,321.52t,Ag 品位 204.89g/t。保有银矿资源储量 ( 121b+122b+333 ) 矿石量 1,848.42×104 t, Ag 金属量 3,727.59t, Ag 品位 201.66g/t;Au 金属量 11,408.79kg,Au 品位 0.62g/t;Mn 金属量 420,330.71t,平均品位 2.274%。 根据金山矿业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核查,金山矿业持有的上述采矿权存在抵押情况。 2017 年 6 月 21 日,金山矿业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编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