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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品位 样本条款

矿山品位. 矿石质量优,有用元素 SiO2 平均含量 98.30%(大于 98%),有害元素 Al2O3 平均含量 0.663%(小于 1%)、Fe2O3 平均含量 0.064%(小于 0.1%),属于玻璃用石英岩Ⅰ级品。 2) 三力矿业采矿权
矿山品位. 根据 2016 年 5 月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一二地质队提交的《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三力矿业)玻璃用石英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矿 山矿石平均品位:SiO299.18%、Al2O30.44%、Fe2O3 0.08%。属于玻璃用石英岩特级品。
矿山品位. 根据 2016 年 5 月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一二地质队提交的《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三力矿业)玻璃用石英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矿山矿石平均品位:SiO299.18%、Al2O30.44%、Fe2O3 0.08%。属于玻璃用石英岩特级品。 (4) 本次定价的公允性 按照本次交易作价上限 36.5 亿元及两宗矿业权保有储量 5,281.50 万吨 (本次交易的资源储量以截止评估基准日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为准) 初步匡算,本次交易石英岩矿石价格为 69.11 元/吨(不含加工费及其他成本),合理 预计石英岩矿石的开采成本以及销售毛利率,与目前石英岩矿石市场价格 160元/吨相比具备公允性,且标的公司两宗采矿权矿石品位优异,所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与上市公司主要生产子公司安福玻璃同处凤阳,剩余储量丰富,年可开采量较高并在进一步扩产过程中,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同时,公司已经聘请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的浙江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最终交易定价将在上述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并以补充协议进行确定,确保本次交易的作价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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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人的管理费 托管人的托管费;

  • 管理费 本集合计划应给付管理人管理费,按前一日的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本集合计划的年管理费率为1.2%。计算方法如下: H = E ×1.2%÷ 365 H 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费; E 为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 損害額の決定 当会社が保険金を支払うべき損害の額は、次のとおりとします。

  • 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管理办法》《运作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法办理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登记、备案事宜; (2)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报送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运行信息; (3) 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资金; (4) 制作风险揭示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5) 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受托人义务,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6)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7)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本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与其管理的其他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管理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资产管理计划的受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投资; (8) 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接受投资者和托管人的监督; (9) 召集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有),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除外; (10) 确定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参与、退出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份额交易价格的计算方法符合相关要求以及合同的约定; (11) 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计算并向投资者报告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 (12) 对《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和相关交易主体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形成书面工作底稿,并制作尽职调查报告; (13) 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负责资产管理计划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会计报 告; (14) 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 计; (15) 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确定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投资者分配收益;

  •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 000-0000-000或000-00000000。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管理人的权利 (1) 根据本合同及《说明书》的约定,独立运作集合计划的资产; (2) 根据本合同及《说明书》的约定,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等相关费用; (3) 按照本合同及《说明书》的约定,停止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参与; (4) 根据本合同及《说明书》的约定,终止本集合计划的运作; (5) 监督托管人,并针对托管人的违约行为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6) 行使集合计划资产投资形成的投资人权利; (7) 集合计划资产受到损害时,向有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8) 更换本集合计划的分管公司领导、资产管理业务主要负责人、产品主要承办人员、投资主办人员 (9) 代表集合计划行使集合计划资产投资形成的投资人权利; (10) 管理人自行担任或委托其他机构担任本集合计划的注册登记人,负责集合计划份额的注册登记等事宜; (11)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以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对其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可持续性、未来发展目标进行了如下分析:

  •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 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和公布 收益分配方案由理财产品管理人拟定,并由理财产品托管人核实后,在分配前进行信息披露。收益分配方案中载明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分配日、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