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的原因. 由于创智科技历史负债较重,主业经营不善,其股票自 2007 年 5 月 24 日以来一直处于暂停上市状态,且创智科技已经基本停止经营,几乎没有任何经营收入和盈利来源。创智科技债权人湖南创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创智科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申请对创智科技进行重整。2010 年8 月12 日,深圳中院作出(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 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创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对创 智科技提出的重整申请。2010 年 8 月 23 日,深圳中院作出(2010)深中法民七 重整字 6-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创智科技进行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开展破产重整工作。 2011 年 5 月 27 日,深圳中院作出(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 6-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创智科技《重整计划》。《重整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破产重整的原因. 胜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主要系因长期自身高负债运营所致,导火索是受融资担保圈暴雷波及。胜通集团等十一家公司过度依赖对外融资,其采取的高杠杆、高负债经营模式导致其在整体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危机凸显,又兼受自身经营不善及区域性担保圈暴雷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资金链断裂,经营收益不足以支付巨额财务成本的问题愈益突出。 2018 年大海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后,东辰集团作为大海集团的主要担保人之一受到牵连,东辰集团财产、银行账户等被查封冻结。同时,胜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为东辰集团担保,担保圈风险蔓延至胜通集团,受此影响,胜通集团银行账户被封。从 2017 年开始,胜通集团被银行陆续抽贷,导致资金链断裂,胜通集团运营陷于困境。此外,胜通集团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管理不善也是其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