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的活动 样本条款

禁止的活动. 客户同意不使用及不容许第三者( 包括其终端用户,如适用)使用服务以:
禁止的活动. 客户和用户不得使用 SAS 系 统进行以下活动:(a)发送垃圾邮件(SPAM) 或其他未经请求的营销邮件或往来邮件;(b)侵 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保密权利;(c)发送或 存储骚扰、侮辱性、诽谤或淫秽材料;(d)篡改 或删除传输信息,包括标头、回复邮件地址和 IP 地址;(e)通过 SAS 系统不当使用或滥用 SAS 或第三方的密码、保密信息、软件、设备、网络 或网络设备;(f)下载SAS 软件或SAS 通过SAS 系统提供的软件或数据;(g)损害SAS系统的功 能性;(h)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或(i) 违反客户聘用或为了客户的利益聘用的任何其他 服务提供商的规则。若相关开源软件许可要求以 源代码形式公开或发布 SAS 系统的任何部分,或 要求免费提供或不受限制地修改 SAS 系统的任何 部分,则客户和用户不得使用任何该等开源软件。用户一旦违反本条规定,客户应当立即通知 SAS,并尽最大努力进行补救。若客户违反本条规定, SAS 有权暂时取消客户或任何用户的 SAS 系统访 问权。
禁止的活动. 8.1 您⾃⾏负责遵守因您使⽤⽀付服务⽽适⽤的所有法律、法规和条例以及纳税义务。在使⽤⽀付服务过程中,您不得从事下列⾏为,且您同意您本⼈将不会且不会协助或使得其他⼈从事下列⾏为: ● 违反或规避任何适⽤的法律或法规; ● 违反或规避与第三⽅的任何协议、第三⽅权利或条款、政策或 标准; ● 将⽀付服务⽤于未经本《⽀付条款》明示允许的任何商业或其他⽬的; ● 在您的爱彼迎账号中输⼊或使⽤任何不属于您的或者您未获得授权使⽤的付款⽅式或收款⽅式 ; ● 避免、绕过、移除、停⽤、危害、解扰或以其他⽅式规避爱彼迎⽀付实体或爱彼迎⽀付实体的任何供应商或任何其他第三⽅为保护⽀付服务⽽实施的技术措施; ● 采取任何将对⽀付服务的性能或正常运⾏造成损害或带来不利影响,或可能造成损害或带来不 利影响的⾏动; ● 试图对⽤于提供⽀付服务的任何软件进⾏破译、反编译、反汇编或反向⼯程;或 ● 损害或侵犯任何其他⼈的权利或以其它⽅式对任何⼈造成伤害。

Related to 禁止的活动

  • 附属書 Ⅰ「共通仕様書」

  • 業務の実施 2.1 業務の着手 5

  • 销售机构 (一)销售机构基本信息:

  • 交易标的情况 我公司作为委托人投资的启航 2 号投资标的为受让由原始权益人发起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对应个人贷款(无抵押产品)资产包的债权及附属权益。入池的每一笔基础资产对应的借款人均与贷款保险人平安产险签署了《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合同》,根据该等合同,保险人平安产险对基础资产提供保证保险,当投保人(借款人)拖欠任何一期借款达到 80 天 (不含)时,服务机构向保险人平安产险提出索赔申请,索赔金额包括借款剩余本金及截止实际赔付日期间应付的利息,索赔代偿的比例为索赔金额的 80%,剩余部分由普惠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启航 2 号设置优先、次级结构,其中优先级占比 98.5%、次级占比 1.5%。

  • 保荐机构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开普”、“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 “本次发行”),并已聘请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保荐机构”或“本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南京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郑州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 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由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回购成交量和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上述情况及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的修改带来的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为准。

  • 知識產權 香港貿發局是(以下簡稱為「本局」、「主辦機構」)專責促進香港對外貿易的法定機構,對於推動原創設計以及保護知識產權不遺餘力。 本局訂有一套處理展覽現場侵權投訴的程序,並聘法律顧問,以確定侵權投訴是否理據充足,協助有關方面決定採取進一步行動抑或從速解決糾紛。本局於展覽會開放期間備有法律顧問候命,如投訴人/參展商根據參展商須知向本局作出侵權投訴,本局之法律顧問將於收到本局有關通知後的合理時間內抵達本局之辨事處協助處理有關投訴。這些免費的投訴程序不是投訴人唯一的投訴方法,投訴人也可以向香港海關和/或香港法院提出投訴。 訂定這套程序的目的,是提醒參展商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並同時盡快澄清無理投訴以保障參展商的權益。 茲促請所有參展商(「參展商」),必須遵守香港貿發局展覽會參展規則第 43 項有關參展商權利與責任的條款,內容如下: 參展商保證展品及產品包裝,以及宣傳品或攤位的任何展示部分,在任何各方面均沒有違反或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權利,包括所有知識產權,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已註冊或未註冊的商標、版權、外觀設計、名稱及專利;並同意悉數賠償主辦機構以及其代理、代表、承包商和僱員因第三者指控參展商及/或主辦機構及/或後者的代理、代表、承包商和僱員侵權而招致的費用、開支及索償。 參展商,無論是投訴他人侵權或被人指控侵權者,同意遵守主辦機構不時發出的任何《香港貿易發展局展覽會保護知識產權措施:參展商須知》(「 參展商須知 」),包括其中所列的處理投訴程序和侵權罰則。假若參展商違反《參展商須知》的任何條款及條件,主辦機構有唯一及絕對酌情權禁止參展商及其任何代表、母公司、有聯繫公司、相關聯公司及/或附屬公司參加香港貿易發展局以後舉辦的任何或所有展覽會,及/或進一步禁止其代表進入參展商當時正在參展的展覽會場。 假若有投訴人 (「投訴人」)按照《參展商須知》向主辦機構提出投訴,並要求主辦機構對其他參展商採取行動,投訴人必須同意免除主辦機構以及其代理、代表、承包商和僱員(包括但不限於所述各方的法律顧問)的所有責任,同時悉數賠償上述各方由於依據有關投訴或有關投訴人所作出的其他要求、指示或指令而採取的行動所招致的任何責任、損失、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費用)、開支和賠償;投訴人並同意不會就有關投訴及被指控侵權事件對主辦機構以及其代理、代表、承包商或僱員(包括但不限於所述各方的法律顧問)採取任何法律行動、或提出任何索償或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海南航空大厦写字楼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乙 0 号,公司承租该写字楼 A 座 9 层。该写字楼 A 座 9 层建筑面积为 1322.77 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