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方式. 50.2.1 正常的移交
50.2.2 提前的移交
移交方式. 特许经营期结束前一年,由双方共同派员组成移交工作委员会,以此作为双方于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本协议时负责协调、具体办理移交工作的执行机构。
移交方式. 1. 双方在移交准备期内共同成立移交工作小组,负责移交范围的确定、资产状况核查、相关赔偿或补偿费用的计算等。
2. 乙方应根据双方确定的移交清单全面披露场馆资产使用情况,及尚在履行期内的与场馆运营相关的合同情况,配合甲方对场馆资产及相关文件开展核查。
3. 非因甲方原因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在运营期间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场馆运营相关的合同,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商定处理方式,甲方对乙方因上述合同终止可能产生的赔偿及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移交准备期内,乙方应保证场馆的正常运行,并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因场馆移交需临时闭馆,应由甲方确定具体闭馆时间。
移交方式. 在运营期满前一(1)个月内,由乙方会同甲方共同完成有关本项目移交内容的清点和复核工作,并签署预移交备忘录。运营期满之当日,双方正式签署移交备忘录,以最终确认完成移交工作,此后将由甲方或政府指定机构的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