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项目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特许经营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政府授权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0 日签署了《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改造提升工程 PPP 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由于后续政策调整等原因,本项目经营模式由 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变更为 BOT(即 “建设-运营-移交”)。经协商一致,双方对原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于 2020 年6 月24 日重新签订了《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改造提升工程BOT 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 公司将采用 BOT 模式建设和运营本项目,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 30 年(含建设期 30 个月),自原协议正式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 750 吨/日,主要焚烧工艺为机械炉排炉技术。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本次签署特许经营合同属董事会备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许经营项目基本情况. 2012 年 7 月 27 日,公司与明光市城管局签订了《明光市垃圾处理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并于 2012 年 9 月 4 日成立了间接全资子公司明光康清环保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光康清”),该项目特许经营年限为 8 年。2013 年 2 月该项目正式 商业运营,该项目应于 2021 年 2 月 17 日到期届满。公司于近日收到明光市城管局下发的《关于明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届满的函》。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相关约定:于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的第七个月为项目公司准备移交期间。自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前六个月起至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日止,为双方办理移交期间。双方应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务必于上述期间内完成移交工作。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要求,该项目已正式进入清退环节。 公司接受明光市城管局下发的《关于明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届满的函》,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该项目移交手续,并视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许经营项目基本情况. 鉴于济南市章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供应量已超过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供应量,根据《章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变更协议》,济南市章丘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同意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建设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暨静脉产业园项目。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与济南市章丘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正式签署《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暨静脉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经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市章丘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授予公司本项目特许经营权。 公司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建设和运营本项目,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 30 年,自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计算。本项目设计处理一般工 业固废及生活垃圾规模为 2400 吨/日,分两阶段实施,其中第一阶段处理规模为 1600 吨/日,主要焚烧工艺为机械炉排炉技术。本项目还包括餐厨与厨余垃圾协 同处置项目,规划设计规模为 200 吨/日;污泥协同处置项目,规划设计规模为 400 吨/日。本项目建设地点暂定于济南市章丘区黄河镇与高官寨街道交界处, 占地面积约 96 亩,具体以有关政府土地规划部门批准的测量数据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15 亿元,第一阶段投资约为人民币 8.5 亿元(最 终以项目初步设计确认的总投资为准),其中资本金约为人民币 2.55 亿元。公司将在济南市章丘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等工作,承接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本次签署特许经营合同属董事会备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项目公司设立方案待董事会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特许经营项目基本情况. 兰州定远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按照TOT(转让-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项目范围为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处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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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約雙方合意成立爭議處理小組協調爭議 依契約或雙方合意之其他方式處理。

  • 爭議處理小組就爭議所為之決議 除任一方於收受決議後 14 日內以書面向召集委員及他方表示異議外,視為協調成立,有契約之拘束力。惟涉及改變契約內容者,雙方應先辦理契約變更。如有爭議,得再循爭議處理程序辦理。

  • 削除 削除 6 IP電話事業 電気通信番号規則別表第1第10号に規定する電気通信番号 (別記15(IP電話事業者の電気通信番号)に規定するものに限ります。)を用いて電気通信サービスを提供する協定事業者

  • 交易基本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思电子”)拟向上海术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术木医疗”)进行增资,并与术木医疗及其股东心医国际数字医疗系统(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医国际”)、上海奋智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奋智”)、上海珍乾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珍乾”)、上海术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术澈”)及吴善昊签订《上海术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1000.00 万元增资术木医疗,其中 106.3259 万元计入术木医疗的注册资本,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将持有术木医疗 8.3333%的股权。

  • 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 本次交易概述 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2,500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25%)参与投资设立南京金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金体”)。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转让 7,500 万元南 京金体基金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南京金体 5,000 万元基金 份额。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与南京金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 《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向其转让 1,200 万元南京金体基金份额,转让完成后公 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南京金体 3,800 万元基金份额(已全部实缴)。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12 日、2022 年 10 月 28 日、2023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2022-095、2023-053)。 为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于近日与无锡尚贤湖博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博尚”)签署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南京金体 3,800 万元基金份额(已全部实缴)作价 4,050万元转让给无锡博尚,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南京金体基金份额,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仍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南京金体 7,500 万元基金份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评审与谈判 5.3.1 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谈判。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和谈判依据。

  • ヘ その他 電流制限器等を無断で取り外す等により、電灯または小型機器を使用することは不正利用となり、供給契約を解除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た、34(違約金)に定める契約解除料を申し受け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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