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编号 样本条款

税务登记证编号. 三 其他资格(质)证书 (可按表格格式扩展)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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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费用 相关费用 1. 本理财产品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每日计提托管费=本理财产品前一日净资产价值*0.02%/365 如遇理财产品非每个交易日估值的情况,前一日净资产价值以最近一次估值日的净资产价值为 准。 2. 本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 每日计提管理费=本理财产品前一日净资产价值*0.20%/365 3、本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人的销售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每日计提销售费=本理财产品前一日净资产价值*0.10%/365 4. 资产管理人的业绩报酬,以实际存续期届满当日产品持有的总资产扣除上述三项应付费用以及其他应付资金利息等负债后的资产价值,除以份额总额的估值所计算的年化收益率为基础,如当日年化收益率大于业绩比较基准或业绩比较基准区间上限(以富邦华一银行于官方网站及各销售渠道发布的数据为准)的,资产管理人提取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或业绩比较基准区间上限部分的90.00%作为业绩报酬,并于清算时一次性结算支付。 5. 若客户获得收益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或业绩比较基准区间下限,资产管理人有权减免收取管理费。 6. 除前述情况外,如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变动,在取得客户事前同意的情况下,对本理财产品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

  •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 一般术语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梅 泰诺 指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股票代码:000000.XX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收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指 梅泰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诺信 10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公司/目标公司 指 宁波诺信 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标 的股权 指 宁波诺信 100%股权 前次交易 指 上海诺牧、宁波诺裕通过香港诺睿、香港诺祥收购 BBHI100%股权的交易 交易对方/转让方 指 上海诺牧、宁波诺裕 业绩承诺期 指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交易双方 指 上市公司、上海诺牧及宁波诺裕 上海诺牧 指 上海诺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诺裕 指 宁波诺裕泰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诺信 指 宁波诺信睿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诺鑫 指 宁波诺鑫信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诺睿 指 诺睿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诺祥 指 诺祥投资有限公司 财通资产 指 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诺骥 指 上海诺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月同行 指 日月同行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铁塔公司 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监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在进行存款投资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10 个工作日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 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纠正或拒绝结算,若因基金管理人拒不执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相关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0938991 联系人:赵亦清

  •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满足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审查要求。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

  • 工期提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应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