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主体. 甲方: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主体. 甲方 1: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3: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主体. 由企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年度、任期经营管理业绩责任书;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管理业绩责任书。
签订主体. (1) 沈阳东软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2) Philips Electronics China B.V.
(3) Philips (China) Investment Co., Ltd.
(4) 东软飞利浦医疗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主体. 甲方: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OCP S.A.
签订主体. 甲方(委托方):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主体. 甲方: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乙方: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主体. (1) 买方:飞利浦医疗(苏州)有限公司
(2) 卖方:东软飞利浦医疗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主体. 委托方 1: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 2: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托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主体. 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由各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单位(含单位内部自行实施的项目)同项目实施的企业(公司、个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