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3.通知乙方暫停履約。
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3.通知乙方暫停履約。 甲方提供之履約場所,各得標廠商有共同使用之需要者,乙方不得拒絕與其他廠商共同使用。 甲方提供或將其所有之財物供乙方加工、改善或維修,其須將標的運出甲方場所者,該財物之滅失、減損或遭侵占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甲方並得視實際需要規定乙方繳納與標的等值或一定金額之保證金。 履約所需臨時場所,除另有規定外,由乙方自理。 乙方履約人員對於所應履約之工作有不適任之情形者,甲方得要求更換,乙方不得拒絕。
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6.依採購法第 101 條至第 103 條規定處理。
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7. 機關通知廠商契約變更。例如「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 20 條:
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十三)機關提供之履約場所,各得標廠商有共同使用之需要者,廠商不得拒絕與其他廠商共同使用。
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3.通知乙方暫停履約。 (七)甲方於乙方履約期間如發現乙方履約品質不符合契約規定,得通知乙方 限期改善或改正。乙方逾期未改善,甲方得要求乙方部分或全部停止履約,至乙方改善並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恢復履約。乙方不得為此要求展延履約期限或補償。
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三、通知學生兼任助理暫停履約。
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通知乙方暫停履約。 甲方提供之履約場所,各得標廠商有共同使用之需要者,乙方不得拒絕與其他廠商共同使用。 甲方提供或將其所有之財物供乙方加工、改善或維修,其須將標的運出甲方場所者,該財物之滅失、減損或遭侵占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施工所需臨時用地,除另有規定外,由乙方自理。
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