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内容 样本条款

绩效评价内容. 14.1.1 绩效评价由甲方主导,会同广河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 小组,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咨询机构依据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乙方应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评价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如国家、甘肃省对本项目进行评价的,乙方也应予以全面配合。 14.1.2 绩效评价包括建设期、运营期和移交期绩效评价。建设期绩效评价分为交工验收绩效评价和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建设期绩效评价和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分别从“产出”、“效果”、“管理”三个方面进行;移交期绩效评价从“移交范围”、“移交条件和标准”、 “移交程序”三个方面进行。

Related to 绩效评价内容

  • 管理委员会 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即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由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出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 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 质量保证金保函(指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保证金额为:

  • 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 保证金的退还 (1) 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合同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 未成交人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 成交人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 入札者記載欄 提出年月日: 年 月 日 法 人 名: 所 在 地: 〒 担 当 者: 所属・役職名 氏名 TEL E-Mail

  • 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 前提条件 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资质材料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 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