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南化股份持续盈利能力 样本条款

维持南化股份持续盈利能力. 近年来受氯碱化工业务市场低迷的影响,南化股份经营困难,财务状况不断恶化,2014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2 亿元,同时受资产减值的影响,南化股份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07 亿元。 2013 年 9 月 9 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搬迁的通知》(南府函[2013]169 号),南化股份已于 2013 年 9 月停产,公司生产目前已完全处于停止状态。另一方面,受氯碱化工业务市场低迷及资金短缺的影响,搬迁工作推进未如预期。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如继续实施搬迁工作,则一方面需投入大量资金;另一方面,投产后公司将面临更大幅度的亏损。因此,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维持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决定终止原有搬迁项目建设,将涉及搬迁的资产转让给南化集团,同时,将本次搬迁涉及土地收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须由公司承担的义务(包括土地整理(包括拆迁、清场、环境治理)、土壤功能恢复等)转让给南化集团,尚未完成的整体搬迁工作,全部由南化集团承接完成。同时,将上述合同涉及的部分权利一并转让给南化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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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 10 日内通知本公司。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 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 般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是对招投标文件中货物和服务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 特約事項 この契約が地方自治法第234条の3に規定する長期継続契約の場合、甲は、翌年度以降の甲の歳出予算においてこの契約の契約金額が、減額又は削除された場合にはこの契約の一部又は全部を解除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ものとする。

  • 主办券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告知義務 訂立本保險契約時,要保人對於本公司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之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本保險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本保險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本保險契約。

  • 通 知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 機密の保持 乙は、委託業務の実施により知り得た事項の機密を保持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ただし、甲に書類による承諾を得た場合、若しくは当該機密が次の各号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場合はこの限りではない。

  • 行业配置策略 目前中国经济正处于经济增速的换挡期,经济周期的强度、结构和长度可能发生变化,新旧动能持续转换,中国经济蕴含着全新的战略机遇。 本基金将着眼于全球经济的发展趋势,深刻分析中国产业的改革方向,在制造大国、科技大国向制造强国、科技强国转型的过程中,寻找景气度不断上升、竞争格局不断优化、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具备长期增长潜力的行业进行投资。

  • 附件 3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 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