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协议. 1、 哈飞集团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哈飞航空提供综合服务范围包括:通讯、医疗保健、职业培训、消防、治安、公共交通、交通设施 保养、交通管理、文体娱乐、社会保险、信息情报、计算机及计算网络管理、其他后勤等服务。该协议签署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2 日,有效期为三年,该协议在有效期届满之前六个月,协议双方应协商确定该协议有效期续展事宜。
2、 昌飞集团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昌河航空提供试飞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辅助、住宿餐饮服务、技术支持、职业培训等劳务服务。
综合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列双方于 2011 年 12 月 20 日在甘肃省 市签署: 法定代表人:梁习明
综合服务协议. 甲方: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协议. 1、 哈飞集团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哈飞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飞航空”)提供综合服务范围包括:通讯、医疗保健、职业培训、消防、治安、公共交通、交通设施保养、交通管理、文体娱乐、社会保险、信息情报、计算机及计算网络管理、其他后勤等服务。 该协议签署日期为 2015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为三年,该协议在有效期届满之前六个月,协议双方应协商确定该协议有效期续展事宜。
2、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昌河航空向昌飞集团提供水、电等动能供应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劳务、生产辅助、技术支持等综合服务。昌飞集团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昌河航空提供土地租赁、试飞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辅助、技术支持、职业培训、职工补充医疗保健服务、文体娱乐、消防治安、离退休人员管理、其他后勤等综合服务。 该协议签订日期为 2013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为 20 年,该协议有效期届满,经双方协商,可延长本协议期限。
3、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昌河航空、哈飞航空及惠阳公司与中航工业签订科研综合服务协议,中航工业将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科研管理服务、技术及业务支持等工作。
4、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与中航锦江航空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相关协议,为其提供直升机地面服务、喷漆保障服务、直升机飞行保障服务等。
5、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中国航空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基地建设管理总承包服务,目前项目暂未竣工验收,合同尚在执行过程中。
综合服务协议. 1、 哈飞集团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哈飞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飞航空”)提供综合服务范围包括:通讯、医疗保健、职业培训、消防、治安、公共交通、交通设施保养、交通管理、文体娱乐、社会保险、信息情报、计算机及计算网络管理、其他后勤等服务。 该协议签署日期为 2015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为三年,该协议在有效期届满之前六个月,协议双方应协商确定该协议有效期续展事宜。
2、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昌河航空向昌飞集团提供水、电等动能供应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劳务、生产辅助、技术支持等综合服务。 昌飞集团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昌河航空提供土地租赁、试飞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辅助、技术支持、职业培训、职工补充医疗保健服务、文体娱乐、消防治安、离退休人员管理、其他后勤等综合服务。 该协议签订日期为 2013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为 20 年,该协议有效期届满,经双方协商,可延长本协议期限。
综合服务协议. 附表 提供单位 服务项目 服务细节 付款日期 运输服务 确保按照一拖股份及其附属公司指定的时间、地点、质量等方面要求安全运送货物。 原则上运费在一拖股份及其附属公司确认发送或收到货物之日起 3 个月内结清。 在运输服务过程中,为保证 中国一拖 运输服务质量、效率,向一
综合服务协议. 签约关联方:皖北煤电集团 签约目的及主要内容:公司为专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的一些辅助性事务需要皖北煤电集团提供一定的服务;皖北煤电集团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提供公司所需之服务,以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需要,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合服务协议. 1、 哈飞集团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哈飞航空提供综合服务范围包括:通讯、医疗保健、职业培训、消防、治安、公共交通、交通设施保养、交通管理、文体娱乐、社会保险、信息情报、计算机及计算网络管理、其他后勤等服务。该协议签署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2 日,有效期为三年,该协议在有效期届满之前六个月,协议双方应协商确定该协议有效期续展事宜。
2、 2018 年昌飞集团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昌河航空提供职工补充医疗保健服务、文体娱乐、消防治安、离退休人员管理、其他后勤等综合服务,及试飞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辅助、住宿餐饮服务、技术支持、职业培训等劳务服务。协议三年一签。
3、 2018 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昌河航空向昌飞集团下属子公司提供监理技术支持等服务。
4、 2018 年航空工业其他下属公司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昌河航空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幼教、保洁、绿化、养护等综合服务及培训、通航运营等配套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5、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直向航空工业其他下属公司提供飞行保障地面服务、喷漆保障服务、直升机飞行保障服务,保障地面服务包括机场跑道的巡视清理、直升机故障维修、地面动力供应,《地面服务协议》有效期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喷漆保障服务包括喷漆所需的人员、场地、工具等服务,《喷漆服务保障协议》有效期为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直升机飞行保障服务包括飞行计划的申报与协调、飞行期间的安保工作等,该协议有效期为 1 年,签订日期 2018 年 1 月 1 日。
6、 航空工业其他下属公司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直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基地建设管理总承包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日常清洁服务、 市内绿化租摆服务、客服人员服务,《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为 1 年, 签订日期 2018 年 1 月 1 日;基地建设管理总承包服务目前项目暂未竣工验收,合同尚在执行过程中。
综合服务协议. 1、 哈飞集团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哈飞航空提供综合服务范围包 括:通讯、医疗保健、职业培训、消防、治安、公共交通、交通设施保养、交通管理、文体娱乐、社会保险、信息情报、计算机及计算网络管理、其他后勤等服务。该协议签署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2 日,有效期为三年,该协议在有效期届满之前六个月,协议双方应协商确定该协议有效期续展事宜。
2、 航空工业其他下属公司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昌河航空提供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等劳务服务。该协议签署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 日,有效期为一年,若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协议自动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