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服务 样本条款

绿化养护服务. 7.1严格控制病虫害,无明显病虫害发生。 7.2定期清除杂草,无明显杂草。 7.3草坪每年修整3遍以上,草面基本平整,单块斑秃黄萎面积控制在1㎡内。 7.4对树木及时扶正、加固,树木无倾斜、倒伏现象。 7.5对花卉、绿篱、乔灌木等适时修剪、补植更新,土地无大面积裸露。
绿化养护服务. 7.1制定绿化管理制度、消杀管理制度及防疫应急预案等。
绿化养护服务. (1)室内绿植养护 ——摆放植物:盆景质地大方、株形美观、花叶并茂、整体布局合理,根据需要调整租摆方案 ——摆放鲜花:叶色光泽、果实饱满、整体布局合理,无尘、无过敏质素,花粉、花瓣无毒。
绿化养护服务. 在市院交付的原有绿化的基础上,要做好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包括及时更换院落苗木,定期施肥、浇水、修剪等内容,确保花木成活率;同时做好楼内盆栽植物布置、更换和养护,整合区域环境形象;做好对办公楼内、庭院花卉、室外绿植的养护。
绿化养护服务. 4.1 公共绿地、通道、广场、领导办公室、办公室、门厅、大门口、会议室、礼堂等公共区域绿化养护、管理、搬移等服务。 4.2 树木、花卉、灌木、绿篱、盆景、草坪的灌溉、施肥、病虫害、杂草防治。 4.3 树木修剪,树枝、枯枝;修剪草坪,清扫(不含高空修枝、绿化垃圾清运)。 4.4 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成活率 90%,杂草率与虫病率低于 5%。 5. 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运行和管理 5.1 物业设施、包括:监控系统、大楼供电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室外夜景照明系统、分体式空调、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各楼层门窗和扶手等; 5.2 物业管理企业对以上物业设施、设备负责管理,包括设施、设备小修小补,24 小时值班管理,实行定期巡查,做好设备设施运行及保养相关记录等。 5.3 负责办公区域及红线范围内低压供电设备、发电备用设备、给排水设施(卫生间、洗手盆等)、空调设备、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5.4 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日常设备设施的小修小补,如窗帘、门、照明灯具、开关、电源插座、水龙头等等,材料由采购人提供,人工等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主材界定按最新的广西自治区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5.5 物业管理企业对以上物业设施、设备的管理,必须配备熟练、 专职并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操作规程熟练操作,确保管理设备正常运行,制定和执行“设备维修、维护、保养计划”,列明各岗位的专业人员数量和职称; 5.6 物业管理企业对以上物业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必须制定完整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有完整的执行计划和服务标准,保证物业设施、设备的完好,正常使用和节约能源,防止浪费和人为破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5.7 配合采购人实施节能减排各项措施,制订有各类设备设施事故、故障应急处理方案; 5.8 因物业管理企业的使用管理不当,使物业设施、设备遭受损失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赔偿损失;严禁跑、冒、滴、漏、杜绝流水现象; 5.9 其它与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有关的事项;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工具及辅材等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主材由采购人负责,物业管理企业必须配备足够的日常维修、维护工具和辅材;(主材界定按最新的广西自治区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5.10 办公区域内的桌、椅、柜及其他物品的拆迁、搬运由供应商负责,专业用品及大型资产拆装费用除外; 5.11 消防、防盗设施每天至少巡查 3 次,每次巡查间隔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消防通道、公共走道、走廊、楼层(电箱),每天至少巡查 3 次,每次巡查间隔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并有巡查记录备查。 5.12 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停放、保管及交通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及特种设备维保的监管。 5.13
绿化养护服务. 1. 建立完善的资料文档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固定资产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植株种类、特性、病虫害防治方法等)、校区内绿植更替记录、工作签到表、防治病虫害记录、施肥记录、主管巡查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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