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出资产转让 样本条款

置出资产转让. 完美影视全体股东将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取得的置出资产由陈连庆、姚锦海指定的主体承接,上市公司原有股东之陈连庆将所持有的公司 31,463,387 股股份、姚锦海将持有的公 2,812,500 股股份按交易对方持有完美影视的股权比例转让予完美影视全体股东作为其受让置出资产的支付对价。 该交易完成后,快乐永久将持有上市公司122,224,703 股,占总股本的25.06%,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池宇峰。
置出资产转让. 马中骏等交易对方将置出资产出售给禾欣股份主要发起人股东或其指定的资产接收方,公司主要发起人股东向慈文传媒全体股东合计转让 4,000 万股上市公司股票,作为其受让置出资产的支付对价。该交易对价为公司主要发起人股东与慈文传媒全体股东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协商确定的结果。鉴于部分禾欣股份主要发起人股东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等职务,其作为受让置出资产支付对价的上市公司股份尚处于限售期,上述禾欣股份主要发起人股东与慈文传媒全体股东约定在置出资产转让交割时,上述股份中的限售股份将先质押给马中骏(代表慈文传媒全体股东),待限售期满后再将上述股份转让给慈文传媒全体股东;上述股权转让不存在损害其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股权转让不影响原股东继续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上述限售股份交割前,其所有权及其对应的股东权利仍由原股份持有人享有并行使,原股东在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前不将相关股权的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受让方行使。上述股份的交割将不影响重大资产置换 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以及置出资产的转让。2014 年 12 月 21 日,禾欣股 份与马中骏等 37 名交易对方以及沈云平、朱善忠、丁德林、庞健、叶又青、陈 云标、顾建慧等七人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并于 2015 年 5 月 24 日签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 1.1639 亿股收购慈文传媒 100%股权。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会《关于核准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马中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33 号),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重组事项已完成。本次重组构成借壳上市,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增加至 3.1451 亿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马中骏其一致行动人。
置出资产转让. 完美影视全体股东同意将置出资产有偿转让给陈连庆和姚锦海(以下合称 ―置出资产受让方‖)。作为受让置出资产的对价,置出资产受让方将其持有的金磊股份 34,275,887 股股份转让予完美影视全体股东,其中陈连庆转让股份 31,463,387 股,姚锦海转让股份 2,812,500 股,完美影视全体股东按其所持完美影视股份比例受让该等股份。 为简化交割程序,将由金磊股份将置出资产直接过户给置出资产受让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鉴于金磊股份自 2011 年 10 月 28 日上市至《重组协议》签署之日尚未满 36个月,置出资产受让方所持金磊股份的股份尚处于限售期内,完美影视全体股东和置出资产受让方已约定本次重组的交割日不得早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且承诺在置出资产受让方向完美影视全体股东转让的金磊股份股份解除锁定之前不进行该等股份和置出资产的交割。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置出资产受让方在金磊股份上市前出具的承诺,自金磊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对所持有的金磊股份股份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划转、转让或授权经营。因此,置出资产受让方在其所持金磊股份股份解除锁定之后向完美影视全体股东转让该等股份,不违反置出资产受让方所出具的承诺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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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价政策 上述持续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市场价格、以公平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 人员安排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在接到开始工作通 知之日起 10 天内。 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 在接到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 10 天内 。

  • 約の公表) 受注者は、本契約の名称、契約金額並びに受注者の名称及び住所等が一般に公表されることに同意するものとする。

  • 上市交易的规则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 約の成立) 本契約は、譲渡人及び譲受人双方の権限ある代表者による本契約への記名押印又は署名が完了したときをもって成立する。 (権利義務の譲渡等)

  • 上市交易的费用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 物價指數調整 (1) 物價調整方式: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其他__(由機關擇一載明;未載明者,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之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及總指數漲跌幅,依下列順序調整: 載明;未載明者,為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指數,就此等項目漲跌幅超過_%(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10%)之部分,於估驗完成後調整工程款 (2) 物價指數基期更換時,換基當月起實際施作之數量,自動適用新基期指數核算工程調整款,原依舊基期指數調整之工程款不予追溯核算。每月公布之物價指數修正時,處理原則亦同。 (3) 契約內進口製品或非屬臺灣地區營造工程物價指數表內之工程項目,其物價調整方式如下:______(由機關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無物價調整方式)。 (4) 廠商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者,履約期間不論營建物價各種指數漲跌變動情形之大小,廠商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指數上漲時不依物價指數調整金額;指數下跌時,機關亦不依物價指數扣減其物價調整金額;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首轮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 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内容为准。

  • 过渡期安排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过渡期内,吸收合并双方应当,并且应当促使其各个下属企业: 1、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遵循以往运营惯例和经营方式持续独立经营,且不会进行任何异常交易或引致任何异常债务; 2、 尽最大努力维护构成主营业务的所有资产保持良好状态,持续维持与政府主管部门、客户、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所有良好关系; 3、 制作、整理及保管好各自的文件资料,及时缴纳有关税费。 在过渡期内,吸收合并双方的任何一方应主动协助处理对方的合理请求,及时向对方提供有关资产、财务账簿、会议记录、重大债权债务等相关文件。在确 有必要的情况下,一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另一方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资料、出具说明、共同向主管部门开展申报行为等),则另一方对此予以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