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样本条款

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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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款支付 7.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 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

  • キャッシュ フロー計算書における資金の範囲 手許現金、随時引き出し可能な預金及び容易に換金可能であり、かつ、価値の変動について僅少なリスクしか負わない取得日から3ヶ月以内に償還期限の到来する短期投資からなっております。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 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 联合体协议书 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十二、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 法令の変更 不可抗力による解除の効力等

  • 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中标人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

  •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