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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on use of 聯絡管理 Clause in Contracts

聯絡管理. 本合約有關之通知或要求應以書面送達下列之處所及人員,經送達下列之處所及人員,即視為已送達該方當事人。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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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產學合作合約, 產學合作合約

聯絡管理. 本合約有關之通知或要求應以書面送達下列之處所及人員,經送達下列之處所及人員,即視為已送達該方當事人。 甲方:本合約有關之通知或要求應以書面送達下列之處所及人員(以下稱「聯絡人」),經送達該聯絡人者,即視為已送達該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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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教師兼職或借調契約

聯絡管理. 本合約有關之通知或要求應以書面送達下列之處所及人員,經送達下列之處所及人員,即視為已送達該方當事人。 甲方:本契約有關之通知或要求應以書面送達下列之處所及人員(以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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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產學合作契約

聯絡管理. 本合約有關之通知或要求應以書面送達下列之處所及人員,經送達下列之處所及人員,即視為已送達該方當事人。 甲方:一、 本合約有關之通知或要求應以書面送達下列之處所及人員(以下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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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Technology Transfer Agreement

聯絡管理. 本合約有關之通知或要求應以書面送達下列之處所及人員,經送達下列之處所及人員,即視為已送達該方當事人。 甲方:一、 本合約有關之通知或要求應以書面送達下列之處所及人員(以下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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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技術移轉授權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