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限售期. 中国建材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份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 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则中国建材认购的股份的限售期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中国建材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持有的天山股份的股份,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发行完成之后,中国建材基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享有的天山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若中国建材基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中国建材同意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前述限售期满之后中国建材所取得的天山股份股份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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