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及控制权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华东设计院的股权结构如下: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现代集团持有华东设计院 100%的股权,为华东设计院的控股股东。 根据现代集团的确认,华东设计院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现代集团依法持有华东设计院股权,不存在代持、委托持股等持有上述股权的情形;现代集团持有的华东设计院股权真实、有效,该等股权之上不存在质押、冻结、司法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该等股权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况外(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八章其他重大事项”),华东设计院及其子公司亦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情况。
股权结构及控制权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东设计院的股权结构如下: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现代集团持有华东设计院 100%的股权,为华东设计院的控股股东。 根据现代集团出具的承诺,华东设计院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现代集团依法持有华东设计院股权,不存在代持、委托持股等持有上述股权的情形;现代集团持有的华东设计院股权真实、有效,该等股权之上不存在质押、冻结、司法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该等股权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况外(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八章其他重大事项‖),华东设计院及其子公司亦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