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 (1)对于交易所交易的商品及金融衍生产品按交易所公布的当日结算价估值;当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结算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取相应的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模型确定公允价值;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应付账款 郑州飞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21,383,931.26 天津航空机电有限公司 5,784,308.00 项目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四川泛华航空仪表电器有限公司 2,768,709.79 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 2,689,898.95 武汉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2,007,380.00 中航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1,589,153.92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上海航空测控技术研究所 1,260,812.00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金城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 1,114,761.12 汉中一零一航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1,053,826.82 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959,460.20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2,947.92 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848,099.00 中国航空工业供销有限公司 801,502.48 A01 792,400.00 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773,318.66 中国航空工业供销中南有限公司 764,193.72 西安庆安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664,582.80 深圳市南航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660,000.00 江西航天海虹测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542,400.00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519,200.00 贵州天义技术有限公司 414,407.85 合肥航太电物理技术有限公司 400,000.00 宏光空降装备有限公司 400,000.00 A02 315,000.00 贵州华烽电器有限公司 285,807.90 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 248,004.00 陕西航空硬质合金工具有限责任公司 187,842.38 合肥天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79,761.53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172,150.51 西安翔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6,758.62 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102,802.37 新乡巴山航空材料有限公司 82,000.00 A10 71,369.09 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项目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合肥江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7,500.00 武汉中航传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3,000.00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0 陕西长空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30,933.05 石家庄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3,426.00 太原航空仪表有限公司 14,000.00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374.37 中航泰德(深圳)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7,370.00 汉中群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7,035.40 成都成航工业安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5,694.00 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 2,540.00 郑州飞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0 四川泛华航空仪表电器有限公司 5,400,000.00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金城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 2,000,000.00 贵州天义技术有限公司 600,000.00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0 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220,000.00 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A01 11,347,700.69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47,000.00 陕西宝成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39,034.10 中国航空机载设备总公司 17,903.47 贵州贵航飞机设计研究所 4,200.00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运输有限公司 2,000.00 项目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利益衝突 47.1 任何董事或其公司、合夥人或與董事有關之公司,得以任何地位而為公司行事、被公司僱用或向公司提供服務,而該董事或其公司、合夥人或與董事有關之公司有權收取之報酬,與假設其非為董事之情形者同。惟本第 47.1 條於獨立董事不適用之。
供应商禁止行为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乙方的义务 3.2.1 协助甲方开立托管账户和银行间市场、交易所等证券投资账户。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免責金額 1 事故あたり 100,000 円以下 その他 市を追加被保険者とするこ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