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合作. 甲方有覆盖全国各大药品市场终端的营销网络,并经过多年积累形成多个全国知名品牌,有强大的专家网络,健全的处方药、OTC 及基层、民营医院的营销体系。乙方优先将相关产品通过 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其它方式与甲方合作,在中国大陆地区委托甲方销售,具体事项由双方根据各产品的特点、市场容量、竞争态势,另行签订协议确定。
营销合作. 1)为发挥康臣药业集团在泌尿系统(主要为肾科)药品方面的营销体系优势,康恩贝愿意将旗下企业拥有的相关专科领域的品种(包括独家创新医保中药品种)在中国境内医院端市场的销售权委托给康臣药业集团的销售团队。
营销合作. 双方同意,在市场同等条件下,东方明珠及其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SMG)作为兆驰股份营销推广、在线销售等优先合作伙伴,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视购物及电子商务在线销售、传统及新媒体广告营销推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