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整合力度加大. 我国水务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内企业众多且规模较小,区域垄断特征也较为明显。我国水务市场开放以后,各类投资主体纷纷投身水务市场。在过去几年,我国水务市场基本处于“跑马圈地”的过程,外资水务巨头、国企、民企抢夺水务项目、抢占市场分额,市场集中度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未来,在水务行业市场化发展的趋势下,市场竞争将使得原有的区域垄断特征弱化,随着水价上涨的预期,各类外资、民资及大型水务企业收购兼并规模小的水务企业的需求将会持续增加,国内水务行业整合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 我国水价主要由资源水价(即水资源费)、工程水价(即制水供水费 用)、环境水价(即污水处理费)三部分组成。从全球范围来看,我国的综合水价为世界平均水价的 16%,而电价作为水务行业内企业的重要成本,我国的工业与民用电价分别为全球平均水平的 82%与 40%。因此,低水价和较高的成本加上行业管制较多造成供水行业内企业经营业绩及效率低下。 我国城镇居民用水长期被看作是公益性物品,在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下,水价长期偏低,不能反映水的商品属性,更不能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直接影响到供水服务,甚至影响到供水质量。随着国家对水资源稀缺性认识以及水务 行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通过提高水价等措施来合理分配和使用水资源已成为趋势,水价调整的整体目标是建立有利于促进节水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09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调整供水价格进行了规范;2010 年 11 月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明确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通知积极推进水价改革。2011 年 11 月环保部公布《“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将制定限制类和淘汰类高耗水企业的惩罚性水价。 住房城乡建设部于 2014 年初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指导意见明确 2015 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从长期来看,水价将呈现阶段性保持稳定但逐步上涨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