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数量 样本条款

补偿数量.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额×卓郎智能 100%股权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股份补偿数量=当期补偿金额 ÷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当期现金补偿金额=(当期股份应补偿数量-当期股份已补偿数量)×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等除权事项,则前述当期股份补偿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即当期股份补偿数量(调整后) =当期股份补偿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发生现金分红等除息事项,则金昇实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股份补偿数量所对应之累积获得的现金分红,应随之赠送给上市公司。 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补偿金额、当期股份补偿数量小于零的,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及现金不予冲回。 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上市公司将对卓郎智能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如置入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累积已补偿金额,则金昇实业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累积已补偿金额。补偿时,首先以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补偿,前述股份不足补偿的,由金昇实业以从二级市场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补偿;当股份补偿总数达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90%后,将由金昇实业以现金补偿。 金昇实业向上市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的总金额不超过卓郎智能 100%股权的作价。 待置入资产《资产评估报告》最终确定后,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补偿数量. 考核当期应补偿股份数= (截至考核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截至考核当期期末累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实现数)÷补偿期内各年的净利润承诺数之和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
补偿数量. 5.4.1 乙方补偿的股份数量(包括依据第 4.4 款和第 5.4 款确定的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总数)以博通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总额为限。
补偿数量.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额×卓郎智能 100%股权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股份补偿数量=当期补偿金额 ÷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当期现金补偿金额=(当期股份应补偿数量-当期股份已补偿数量)×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等除权事项,则前述当期股份补偿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即当期股份补偿数量(调整后) =当期股份补偿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发生现金分红等除息事项,则金昇实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股份补偿数量所对应之累积获得的现金分红,应随之赠送给上市公司。 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补偿金额、当期股份补偿数量小于零的,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及现金不予冲回。

Related to 补偿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