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披露其他事项. 2016 年 6 月 1 日 23 时 30 分左右,天正化工双乙烯酮仓库发生火灾,天正化工立即报警,并组织员工进行前期扑救工作。东营市河口区消防大队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灭火。至 2016 年 6 月 2 日凌晨 4 时左右,火势被扑灭。 经查明,本次火灾主要是因为双乙烯酮仓库内制冷风机电压不稳定,导致制冷风机电线发热并短路起火,从而引发本次事故。 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 6 万余元。因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且经济损失较小,未造成环境污染,社会影响较小,东营市有关部门没有给予天正化工处罚。 天正化工深刻吸取教训,采取多种措施,对厂区进行全面的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且经济损失较小,未造成环境污染,社会影响较小,对本次挂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