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 样本条款

补助标准. 根据被征收房屋相同区位类似的商业用房评估价与原房评估价的差额,被征收人每经营满一年补助差额的2.5%,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最高补助不超过差额的50%。
补助标准. 分摊面积补助: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有电梯设置的,予以被征收人一定面积的分摊面积补助。 1. 安置用房每单元设置一部电梯的,按安置用房建筑面积的5%进行补助(补助价值算式:安置用房建筑面积×5%×安置房评估单价)。 2. 安置用房每单元设置二部电梯的,按安置用房建筑面积的7%进行补助(补助价值算式:安置用房建筑面积×7%×安置房评估单价)。
补助标准. 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 3500 元,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 1500 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到承担项目单位,由承担项目单位对农民实行免费培训。
补助标准. 省财政按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成交供应商向学员收取培训费的,收取的培训费不得超过财政补贴标准的20%。培训项目及费用标准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xxxx://xxx x.xx.xxx.xx/)、广东就业网(xxxx://xxxx.xx.xxx.xx/jyzl/)统一公布。
补助标准. 每人每月 1000 元。
补助标准. 对购买文化演出服务实行经费补助制,补助标准可按照整台剧(节)目的表演时间长短(原则上不少于1小时,12个节目),兼顾节目形式和演出人数确定。区级财政补助标准每场(次)节目4000元,全区共29个镇(街),全年购买场次116场,补助金额 464000元。镇(街)购买的补助标准由各镇(街)自行确定。 (七) 配送时间和地点 购买文化演出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重大节假日、庆典活动期间。演出地点选择在群众方便的地方进行。镇(街)一般安排在赶场天,村(社区)一般安排在农闲时及节假日演出。地点原则上选择便于群众集中观看的文化体育场馆(站、室)、各类广场或文化大院等,同时尊重镇(街道)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意见。
补助标准. 每个 10 万元。
补助标准. 对促成先进技术在省内转移转化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财政按其 2020 年度技术合同成交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和发票)给予最高 2%的后补助;对在技术合同登记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后补助。每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补助标准. 依据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 30%,且 品种 补助环节 单位 服务规模化经营主 体补助标准 服务小农户补助标 准 备注 合计 服务 主体 经营 主体 合计 服务 主体 小农 户 水稻生产 机育秧 元/亩 20 20 0 30 20 10
补助标准. 每年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确定具体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