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要约收购的目的 Clause in Contracts

要约收购的目的. ‌ 希努尔一直致力于西装、衬衫及其他服饰类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已建立起以自制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以直营店和特许加盟店为主、团体订购、外贸出口和网上直销为补充的成熟、完整、具有其特色的生产销售模式。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于2016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2015-2016年度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500强测评结果的通知》(中纺联函[2016]167号),希努尔获得2015-2016年度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500强企业称号。 收购人秉持雪松控股一贯的“坚守实业、创造价值”的理念,在“多元化发展,专业化运作”的战略下,基于对希努尔行业地位、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长期看好希努尔发展,通过收购希努尔控制权的方式,一方面能够拓展集团主营业务外延,推进集团整体业务多元化布局,优化集团业务结构,增强发展动力和抗风险能力,是深入践行多元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上市公司管理决策效率和水平,同时通过战略整合和协同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协议收购前,新郎希努尔集团、新郎国际、欧美尔家居、正道咨询、昌盛三号基金、昌盛四号基金合计持有希努尔200,017,447股股份,占希努尔已发行股份数的62.51%。经各方友好协商,收购人已与上述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其所持希努尔全部股份,从而实现对希努尔的控制。 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王桂波先生出具的不接受本次收购要约的承诺,收购人雪松文旅本次收购应向除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对手方、王桂波先生、收购人本身及其一致行动人君凯投资以外的希努尔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已上市流通股的要约。 因此,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希努尔上市地位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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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法, 公司法

要约收购的目的. ‌ 希努尔一直致力于西装、衬衫及其他服饰类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已建立起以自制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以直营店和特许加盟店为主、团体订购、外贸出口和网上直销为补充的成熟、完整、具有其特色的生产销售模式。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于2016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2015-2016年度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500强测评结果的通知》(中纺联函[2016]167号),希努尔获得2015-2016年度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500强企业称号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嘉士伯基金会通过其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和嘉士伯香港合计持有重庆啤酒 29.71%的股份(分别为 17.46%和 12.25%),是重庆啤酒的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秉持雪松控股一贯的“坚守实业、创造价值”的理念,在“多元化发展,专业化运作”的战略下,基于对希努尔行业地位、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长期看好希努尔发展,通过收购希努尔控制权的方式,一方面能够拓展集团主营业务外延,推进集团整体业务多元化布局,优化集团业务结构,增强发展动力和抗风险能力,是深入践行多元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上市公司管理决策效率和水平,同时通过战略整合和协同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旨在进一步加强嘉士伯对重庆啤酒的战略投资,基于嘉士伯对中国啤酒市场的良好预期,收购人希望进一步增持其在重庆啤酒的股份数,并相信此次收购将有助于深化双方的合作,进一步提升重庆啤酒公司价值及 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本次协议收购前,新郎希努尔集团、新郎国际、欧美尔家居、正道咨询、昌盛三号基金、昌盛四号基金合计持有希努尔200,017,447股股份,占希努尔已发行股份数的62.51%。经各方友好协商,收购人已与上述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其所持希努尔全部股份,从而实现对希努尔的控制收购人本次要约不以终止重庆啤酒上市地位为目的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王桂波先生出具的不接受本次收购要约的承诺,收购人雪松文旅本次收购应向除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对手方、王桂波先生、收购人本身及其一致行动人君凯投资以外的希努尔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已上市流通股的要约根据嘉士伯香港和重啤集团签订的《股份转让锁定协议》,如果在要约收购期间届满时重啤集团存在任何剩余的重庆啤酒股份,重啤集团有权利根据适用法律及重庆啤酒适用的上市公司股份交易规则,按照与要约价格同等的价格向嘉士伯香港出售全部或部分剩余股份,且嘉士伯香港有义务按照上述价格自重啤集团购买该等剩余股份。因此根据《股份转让锁定协议》的规定,嘉士伯香港可能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重庆啤酒的股份因此,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希努尔上市地位为目的除以上计划外,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目前暂无其他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继续增持重庆啤酒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收购人根据市场情况和嘉士伯的战略安排增持重庆啤酒股份的可能,若收购人后续拟增持重庆啤酒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要约收购重庆啤酒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内,重庆啤酒股份的每日加权平均 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15.87 元/股。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买卖重庆啤酒股份的情形。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要约价格为 20 元/股。 本次要约收购项下的股份将与其自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之日起所附带的权利一同被转让。 要约期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 96,794,240 股,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登记结算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 被收购人接受。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96,794,240 股且不高于 146,588,136股,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146,588,136 股时,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中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对于本次部分要约中最终预受要约股数超过 146,588,136 股的情形,收购人拟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 ×( 146,588,136 股÷ 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例如,如果要约收购期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假设为 200,000,000 股,某投资者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为 10,000 股,则收购人从该投资 者处收购的股份数量为:10,000×( 146,588,136 ÷ 200,000,000)=7,329 股。余下股份解除临时保管,不予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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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法

要约收购的目的. ‌ 希努尔一直致力于西装、衬衫及其他服饰类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已建立起以自制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以直营店和特许加盟店为主、团体订购、外贸出口和网上直销为补充的成熟、完整、具有其特色的生产销售模式。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于2016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2015-2016年度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500强测评结果的通知》(中纺联函[2016]167号),希努尔获得2015-2016年度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500强企业称号境内外水务、水务工程及相关业务的工程总承包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安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咨询、监理、设备检修及相关设备的制造修理租赁,开发、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生产、销售及相关招标代理业务、进出口业务等为电建集团的经营范围,为进一步做强做大水务业务,电建集团决定收购部分中国水务股权并实现控股,从而实现水务业务战略发展目标收购人秉持雪松控股一贯的“坚守实业、创造价值”的理念,在“多元化发展,专业化运作”的战略下,基于对希努尔行业地位、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长期看好希努尔发展,通过收购希努尔控制权的方式,一方面能够拓展集团主营业务外延,推进集团整体业务多元化布局,优化集团业务结构,增强发展动力和抗风险能力,是深入践行多元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上市公司管理决策效率和水平,同时通过战略整合和协同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2021年12月9日,电建集团与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钢管”)签署了《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6%股权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约定电建集团受让江阴钢管所持有的中国水务6%股权,江阴钢管将剩余持有的中国水务4%股权的表决权以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的方式委托给电建集团行使本次协议收购前,新郎希努尔集团、新郎国际、欧美尔家居、正道咨询、昌盛三号基金、昌盛四号基金合计持有希努尔200,017,447股股份,占希努尔已发行股份数的62.51%。经各方友好协商,收购人已与上述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其所持希努尔全部股份,从而实现对希努尔的控制2021年12月23日,电建集团与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世诺金”)签署了《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电建集团受让拓世诺金所持有的中国水务7.0833%股权。此外,拓世诺金已向电建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将其持有的中国水务2.9167%股权除股东收益权以外的所有股东权利委托给电建集团行使,并约定《承诺函》自《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生效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王桂波先生出具的不接受本次收购要约的承诺,收购人雪松文旅本次收购应向除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对手方、王桂波先生、收购人本身及其一致行动人君凯投资以外的希努尔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已上市流通股的要约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电建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中国水务44.50%股权,并通过接受股东权利委托,享有中国水务6.92%表决权,合计控制中国水务51.42%股权,成为中国水务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希努尔上市地位为目的中国水务为上市公司钱江水利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3.55%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钱江硅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6.44%的股权,直 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9.99%。本次交易完成后,电建集团通 过控股中国水务间接拥有钱江水利的权益将超过钱江水利已发行股份的30%,且 钱江水利实际控制人将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因此,根据《证券法》和《收购办法》,电建集团应当向钱江水利除中国水务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钱江水利的上市 地位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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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建筑安装业

要约收购的目的. ‌ 希努尔一直致力于西装、衬衫及其他服饰类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已建立起以自制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以直营店和特许加盟店为主、团体订购、外贸出口和网上直销为补充的成熟、完整、具有其特色的生产销售模式。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于2016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2015-2016年度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500强测评结果的通知》(中纺联函[2016]167号),希努尔获得2015-2016年度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500强企业称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邮政强国建设行动纲要》《“十四五”邮政业发展规划》的相关精神,打造综合型寄递物流供应链集团,更好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京东物流收购德邦股份控股权。此次交易有助于双方物流网络和产品品类进行优势互补,做精市场分工、做优服务体验,整合供应链资源,提升网络运营效率,降低综合运营成本,持续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为提高京东集团对下属物流业务板块的整合效率,本次要约收购将以终止德邦股份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收购人秉持雪松控股一贯的“坚守实业、创造价值”的理念,在“多元化发展,专业化运作”的战略下,基于对希努尔行业地位、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长期看好希努尔发展,通过收购希努尔控制权的方式,一方面能够拓展集团主营业务外延,推进集团整体业务多元化布局,优化集团业务结构,增强发展动力和抗风险能力,是深入践行多元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上市公司管理决策效率和水平,同时通过战略整合和协同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本次间接收购完成后,京东卓风通过受让德邦控股部分股份且同时接受德邦控股部分股东委托获得德邦控股部分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的方式,合计可取得德邦控股99.9870%股份的表决权并实现对德邦控股的控制,从而间接控制德邦控股所持有的德邦股份66.4965%股份。本次间接收购完成后,京东卓风通过控股德邦控股间接拥有权益的德邦股份的股份比例超过德邦股份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京东卓风应当向除德邦控股之外的其他德邦股份股东就其所持有的德邦股份已上市无限售条件流通普通股发出全面要约本次协议收购前,新郎希努尔集团、新郎国际、欧美尔家居、正道咨询、昌盛三号基金、昌盛四号基金合计持有希努尔200,017,447股股份,占希努尔已发行股份数的62.51%。经各方友好协商,收购人已与上述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其所持希努尔全部股份,从而实现对希努尔的控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及收购余股股东拟出售的余股计划外,收购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王桂波先生出具的不接受本次收购要约的承诺,收购人雪松文旅本次收购应向除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对手方、王桂波先生、收购人本身及其一致行动人君凯投资以外的希努尔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已上市流通股的要约。 因此,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希努尔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为德邦股份除收购人本次间接收购取得的德邦控股所持有的德邦股份之股份以外的其他已上市无限售条件流通普通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间接收购取得的德邦控股所持有的德邦股份之股份以外的德邦股 份全部已上市无限售条件流通普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 (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 (股) 占德邦股份已发行股份 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15 277,109,539 26.98%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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