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目的. 一、 本次要约收购目的
要约收购目的. 希努尔一直致力于西装、衬衫及其他服饰类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已建立起以自制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以直营店和特许加盟店为主、团体订购、外贸出口和网上直销为补充的成熟、完整、具有其特色的生产销售模式。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于2016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2015-2016年度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500强测评结果的通知》(中纺联函[2016]167号),希努尔获得2015-2016年度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500强企业称号。 收购人秉持雪松控股一贯的“坚守实业、创造价值”的理念,在“多元化发展,专业化运作”的战略下,基于对希努尔行业地位、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长期看好希努尔发展,通过收购希努尔控制权的方式,一方面能够拓展集团主营业务外延,推进集团整体业务多元化布局,优化集团业务结构,增强发展动力和抗风险能力,是深入践行多元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上市公司管理决策效率和水平,同时通过战略整合和协同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协议收购前,新郎希努尔集团、新郎国际、欧美尔家居、正道咨询、昌盛三号基金、昌盛四号基金合计持有希努尔200,017,447股股份,占希努尔已发行股份数的62.51%。经各方友好协商,收购人已与上述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其所持希努尔全部股份,从而实现对希努尔的控制。 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王桂波先生出具的不接受本次收购要约的承诺,收购人雪松文旅本次收购应向除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对手方、王桂波先生、收购人本身及其一致行动人君凯投资以外的希努尔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已上市流通股的要约。 因此,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希努尔上市地位为目的。
要约收购目的.
一、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中联重科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增加对路畅科技的持股比例,进一步巩固对路畅科技的控制权。中联重科将充分利用自身运营管理经验,进一步优化路畅科技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路畅科技的经营及管理效率,促进路畅科技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路畅科技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路畅科技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路畅科技的控股股东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路畅科技的上市地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路畅科技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要约收购目的.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嘉士伯基金会通过其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和嘉士伯香港合计持有重庆啤酒 29.71%的股份(分别为 17.46%和 12.25%),是重庆啤酒的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旨在进一步加强嘉士伯对重庆啤酒的战略投资,基于嘉士伯对中国啤酒市场的良好预期,收购人希望进一步增持其在重庆啤酒的股份数量,并相信此次收购将有助于深化双方的合作,进一步提升重庆啤酒公司价值及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重庆啤酒上市地位为目的。
要约收购目的. 一、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游明设先生因退休原因,将不再符合通泰合智股东资格,经通泰合智股东会决议同意,游明设先生与王磊先生、汤玉祥先生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王磊先生拟受让游明设先生持有的通泰合智 8.00%股权,汤玉祥先生拟受让游明设先生持有的通泰合智 6.00%股权。转让完成后,汤玉祥先生将持有通泰合智 52.00%股权,持股比例将超过 50%,将成为通泰合智实际控制人。因通泰合智间接控制宇通集团,汤玉祥先生将成为宇通集团实际控制人。根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宇通集团及其子公司西藏德恒、德宇新创合计持有宇通重工 68.56%股份,前述股权转让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拟由宇通集团履行上述义务。 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向宇通重工除宇通集团及其子公司西藏德恒、德宇新创之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发出的收购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全面要约,不以终止宇通重工上市地位为目的。
要约收购目的. 收购人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目的,包括是否为了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是否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是否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是否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要约收购目的. 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山航集团及山航股份已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通过本次交易,中国国航对山航集团及山航股份提供资金支持,纾解其经营困境。同时,中国国航在取得山航集团及山航股份控制权后,可以通过进一步增强市场布局、深化与山航集团协同等方面,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国航拟取得对山航集团的控制权,从而间接控制山航集团所持有的山航股份42.00%股份,联同其在本次交易前已直接持有的山航股份22.80%股份,中国国航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将超过山航股份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将以终止山航股份的上市地位为目的。中国国航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要求及适用证券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在作为收购人及山航股份股东的权限范围内,尽力促使山航股份终止上市地位。
要约收购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邮政强国建设行动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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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收购人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目的
要约收购目的.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书面说明,本次要约收购系安居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并控制世荣兆业 51.00%股份而触发。 2024 年 7 月 2 日至 2024 年 7 月 5 日,世荣兆业控股股东梁社增及其一致行 动人梁家荣合计 596,440,000 股股份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予以司法拍卖,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3.72%。安居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上市公司 412,64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1.00%。 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安居公司应当向世荣兆业除安居公司通过本次司法拍卖拟取得股份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世荣兆业上市地位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