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終止合約. 乙方如有違背本合約規定時,甲方得隨時解除或終止合約。 乙方依本合約向甲方租用之電度表,在租用期間內,如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借道乙方內線躉售電能所簽訂之購售電合約終止,或因乙方戶名變更、廢止用電、暫停全部用電,或由甲方依甲方營業規章第二十一條主動終止供電契約,不需在第一條裝置地點使用時,應立即辦理停租,不得以任何理由轉租或租讓予第三者,否則甲方得將租用電度表全部收回,倘乙方或第三者因此而蒙受損失,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乙方若於租約期中不需使用租用電度表時,應事前向甲方辦理停租手續,未辦妥手續前,乙方仍應支付租費。 租用電度表之歸還 租約租期屆滿未展延或終止後,甲方應即將租用電度表代為拆回,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因可歸責於乙方之原因,致無法即時拆回電度表,遲延期間租費加倍計算。另甲方代為拆除電度表,如須停電作業,而致乙方或第三者蒙受之損失,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解除或終止合約. 4-1-1 會員可隨時申請解除或終止其經營權,遞交一份已簽署的書面給植物智能公司以解除或終止合約。按解除或終止合約之退貨應依本公司規定之程序辦理,其相關規定請參閱第十章。
4-1-2 會員解除或終止合約,遞出申請書日即該日起生效。若以寄出之方式,則在本植物智能公司收到申請書的當日,或在申請書通知上指定的日期 ,兩者有異,則以較遲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