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方式 样本条款

計算方式. (以下計算因子僅暫以 96-100 年之近 5 年物調指數平均值 4.132,及以台銀 101 年度之基本放款利率試算之) 年度 96 97 98 99 100 物價年指數 109 124.25 113.24 116.86 120.75 指數年增率(%) 9 13.99 -8.86 3.2 3.33 20.66 以 101 年工程完工合建案為例,最近五年物價年指數漲跌幅度平均值,係指 96 至 100 年物價年指數漲跌幅度平均值,即(9+13.99-8.86+3.20+3.33) ÷ 5=4.132
計算方式. 以信託財產*年費率*信託持有期間)/365 天計算之。
計算方式. 按第一條使用範圍區分,第 1 項一律免費,第 2 項每一單位新台幣伍拾元,第 3 項每一單位新台幣壹佰元。
計算方式. 本社區各戶建物之專有部分面積,與本社區全部區分所有建物之專有部分總面積之比例而為計算。
計算方式. A:(最近五年度(98~102 年)帄均稅前純益剔除非經常性損益,並考量需繳納 17%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後之帄均每股稅後純益)×(上市大盤及國際同業最近三個月之帄均本益比),其權值佔 20%。
計算方式. 公司營運價值 + 現金及約當現金+短期投資-負債總額 企業價值= 0 ∑ (1+ tWACC) 公司營運價值 V = n FCFt t=1 (現金及約當現金、短期投資、長期投資、融資負債價值係採該公司 101 年度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數。流通在外股數為該公司擬掛牌之股數。)
計算方式. (一)本戶房屋土地面積: (本戶房屋專有面積 ÷ E × B)。 (二)本戶房屋土地持分: (本戶房屋土地面積 ÷ A)。 項目 面積(平方公尺) 持分比例
計算方式. 財產或權利原為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財產或權利原為繼承或贈與而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繼承時或受贈與時該項財產或權利之時價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財產或權利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所稱時價,土地為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房屋為當年度評定現值。個人出售房屋,查無原始原始取得成本者,則依財政部頒核定之 「未能提出證明文件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申報交易所得稅。
計算方式. 本社區 A、B、C 棟住宅各戶建物之專有部分面積,與本社區 A、B、C 棟住宅全部區分所有建物之專有部分總面積之比例計算分攤。
計算方式. 本社區公益圖書館、B1 辦公室各戶建物之專有部分面積,與本社區公益圖書館、B1 辦公室全部區分所有建物之專有部分總面積之比例計算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