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服務 样本条款

詳細服務. 2.1 作為業主代理人向屋宇署申請、查閱和複印適用的樓宇記錄、小型工程記錄、佔用許可證及尚未解除的法定命令/ 通知/ 勸喻信等文件或圖則, 包括但不只限於批准建築圖則、加 建及改動圖則、小型工程圖則、拆卸工程圖則及結構圖則等。所有文件及圖則由業主擁有。有關費用將以實報實銷方式由業主承擔。 2.2 如業主已經或有意參加由政府部門或其他機構提供的有關樓宇復修的支援計劃( 包括但不只限於自願樓宇評審計劃及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 顧問必須提供相關服務( 包括但不只限於人力資源及提供所需文件), 與相關政府部門或其他機構聯繫, 作出協調及配合, 並提供一切所需資料、文件或修正, 以協助業主/ 業主代表處理相關支援計劃的申請及達至符合有關支援計劃的所有要求; 有關由政府部門或其他機構就參加有關計劃時所收取的任何費用均以實報實銷方式由業主負責。 2.3 顧問須按業主/ 業主代表要求出席與業主的會議, 包括但不只限於管理委員會會議、常務會議、特別會議及業主大會會議等,向業主/ 業主代表報告及解釋服務進度、檢驗結果、糾正及修葺建議、詳細調查建議等。當業主/ 業主代表向顧問發出書面邀請時, 顧問應按邀請委派認可人士或其代表出席會議。顧問可決定委派出席每次會議的人員及人數, 但任何由顧問委派出席上述會議的人士, 必須乎合附件三的顧問主要人員之最低資格要求。如顧問出席多於附件二列出的最高次數的會議, 該額外次數被視為額外服務, 顧問可按附件三列明的費用向業主收取額外費用( 定額收費)。為免生疑問, 每一次會議指顧問出席與業主的會議的一次會議, 不論會議實際時間長短。如出席會議的人士一人擔任多於一項附件三額外費用( 定額收費) 列明的職位, 其出席會議的額外費用應以收費較低者之職位的定額收費計算。 2.4 顧問必須完全依循屋宇署發佈的《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⑤計劃作業守則》的標準, 為所需檢驗進行檢驗及撰寫檢驗報告。 所需檢驗項目詳列如下: ( i ) 外部構件及其他實體構件 ( i i) 結構構件 ( i ii) 消防安全構件
詳細服務. 2.1 如業主已經或有意參加由政府部門或其他機構提供的有關樓宇復修的支援計劃( 包括但不只限於自願樓宇評審計劃及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 顧問必須提供相關服務( 包括但不只限於人力資源及提供所需文件), 與相關政府部門或其他機構聯繫, 作出協調及配合, 並提供一切所需資料、文件或修正, 以協助業主/ 業主代表處理相關支援計劃的申請及達至符合有關支援計劃的所有要求; 有關由政府部門或其他機構就參加有關計劃時所收取的任何費用均以實報實銷方式由業主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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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条項 保険責任の始期および終期)

  • 资产估值 估值目的和估值原则 理财产品估值的目的是公允、合理地反映理财产品的价值。估值中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

  • 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 生产模式 按照最终向客户交付产品和服务的实施过程不同,公司生产模式可以分为安全集成、安全产品和安全服务,具体如下:

  • 貸付物件 公募番号 施設名称 所在地 貸付箇所 貸付面積

  • 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 销售费用 1,764.00 5,328.00 10,980.00 14,940.00 20,750.40 21,372.48 18,590.98 17,722.77

  • 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 協力企業 本事業に関する事業者選定手続において参加資格要件の確認を受け、各業務を構成員とともに事業者から直接受託又は請け負う者をい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