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依据取费标准 样本条款

计价依据取费标准. 12.1 浙水建【2012】42号《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2018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及本省、市有关综合解释与补充规定。 12.2 计价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法计算,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补差和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计价依据取费标准. 12.1 本工程计价依据取费标准: 12.1.1、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及有关规定、 12.1.2、 台州造价》(2021年05月份温岭除税价)及市场除税价。 12.1.3、 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温岭市大溪镇联鑫村坦头
计价依据取费标准. 12.1 本工程计价依据:《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2 部分:港 口工程》(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628.2-2010);《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 000-0-0000)及配套使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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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价依据 工程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报价依据 (1)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 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 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 契約電流 契約上使用できる最大電流(アンペア)をいい、交流単相 2 線式標準電圧 100 ボルトに換算した値といたします。

  • 特别声明 管理人、托管人确认,已向委托人明确说明本集合计划的风险,并不保证委托人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委托人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内容,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包 号 若项目分包时使用)

  •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1 月 20 日证监许可[2016]141 号文批准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募集期自 2016 年 2 月 15 日至 2016 年 2 月 26 日 止,共募集 1,057,533,533.19 份基金份额,募集户数为 5830 户。

  • 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 托管协议的终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应当终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 3、 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 4、 发生《基金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 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相关制度机制,建立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把控业务及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并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