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费标准 样本条款
取费标准. 见竞标须知前附表1第22项。
取费标准. (1) 装配部分企业管理费费率: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
(2) 利润费率:按相应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
(3) 施工组织措施费计取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工程计)、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费率按中值计取;
(4) 规费费率:经咨询委托方按相应工程费率乘 30%计取;最终以甲方委托的审计单位意见为准。
取费标准. 1、 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费率:各专业工程按相应工程中值取定。
取费标准. 按照国家能源局国能电力[2013]289 号文颁布的《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 年版)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定额[2016]9 号文《关于发布电力工程计价依据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过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取费标准. 土建工程、桩基工程及幕墙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均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中值计取;场地平整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均按“专业土石方工程”下限值计取。
取费标准. 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取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非市区)、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弹性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浙建建发 【2022】37 号文件规定乘以 1.15),规费按标准取费 30%计算。
取费标准.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规则》(深规划资源〔2019〕155号) 第七条规定:“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按年度支付。日常法律顾问费用每家一般每年不超过10万元,派驻1名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每家一般每年不超过30万元。经市局业务会议同意,可以结合工作量变化等因素适度提高上述费用标准”,拟约定招标的服务费用控制在30万元人民币以内。
取费标准. 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中限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浙建建发【2022】37 号文件计取;
取费标准. 报价单的计算程序应依据行业现行规定,公开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参照相关计价依据和投标人自身情况测算。
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费率: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费率中值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