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协议签署. 截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认购协议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定向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65 元,以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的价格为准。 本次定向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公司资产质量及市盈率等多种因素,并与认购对象协商一致后最终确定。 本次拟定向发行不超过 50,000,000 股(含 5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250.00 万元(含 8,25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不需要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挂牌以来未发生转增股本情况。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15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以公司股本总额 25,922.9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 现金 0.8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息 20,738,320 元。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上述分红派息事项对公司本次发行价格无影响。 本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将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规定进行转让。 本次定向发行的全部认购对象对本次定向发行而持有的新增股份,承诺自验资之日起自愿锁定三年。 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员工的,还应遵守《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中有关股份锁定期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