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期/募集期内资金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认购期/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资金。
认购期/募集期内资金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认购期/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资金。
1. 本产品的计划成立日为:【2023 年 6 月 2 日】(遇节假日顺延)。
2. 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募集情况提前或延后产品成立日期,并相应调整其他产品要素,将依约定进行公告。
1. 本产品封闭期为:【/】。
2. 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或赎回申请。
认购期/募集期内资金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认购期/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资金。 ★注:关于代理销售机构的实际工作服务时段的提示
认购期/募集期内资金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认购期/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
1. 本产品成立日为:【2022】年【3】月【16】日 2.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募集情况提前或延后产品成立日期,并相应调整其他产品要素,将依约定进行公告。 ★
认购期/募集期内资金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认购期/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资金。 ★投资冷静期 本产品为私募理财产品,设置投资冷静期:
1. 投资冷静期为自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签署后起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
2. 在投资冷静期内,如果投资者决定撤销认购/申购,产品管理人将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认购/申购资金。
认购期/募集期内资金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认购期/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
1. 本产品的计划成立日为:【2020】年【10】月【27】日(遇节假日顺延)。
2. 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募集情况提前或延后产品成立日期,并相应调整其他产品要素,将依约定进行公告。
1. 本产品封闭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 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或赎回申请。
1. 本产品封闭期后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投资者可于开放日内提交申购和赎回申请。
2. 产品管理人公告暂停开放的日期除外。 ★注:关于代理销售机构的实际工作服务时段的提示 ①为本产品办理相关交易的实际工作服务时段,因代理销售机构的不同可能存在差异(可能晚于销售文件约定的起始时点开始或早于销售文件约定的终止时点结束),投资者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的展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