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申请的受理与确认 样本条款

认购申请的受理与确认. 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机构应于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募集机构可以根据本机构的规则及程序确定具体的业务办理时间。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当同时提供本人或者其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文件、认购申请表格和认购资金汇款证明,接受募集机构的合格投资者身份调查,并签署《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等材料,具体材料以募集机构的要求为准。募集机构在符合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可以就认购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办理规则等另行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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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购申请的确认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结果公告 3.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建立投资制度、审慎选择存款银行,做好风险控制;并按照基金托管人的要求配合基金托管人完成相关业务办理。

  •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

  • 反社会的勢力の排除 規定第29条〕 2007年7月24日付での全国銀行協会「反社会的勢力介入排除に向けた取組み強化について」の申し合わせに準拠して、本条は定めています。

  • 响应邀请) 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 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查询和复制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为文本存放、基金份额持有人查询有关文件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