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的限额. (1)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含网上直销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最低认购金额仍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 (3)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5)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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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认购的限额. (1)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含网上直销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最低认购金额仍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含网上直销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最低认购金额仍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
(3)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5)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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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认购的限额. (1)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含网上直销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最低认购金额仍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在其他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与网上直销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0.01 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0.01 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最低认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0.01 元。
(3)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但本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的除外。
(4)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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