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样本条款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统称“乙方”) 丙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第 8.6 代氧化物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任成、莫凯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如需变更,甲方授权丙方可指定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查询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含有身份证明信息的单位介绍信。 5、 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邮件抄送或传真至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上述期间内如丙方对甲方的持续督导责任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0、 在本协议履行期内获得的任意一方的商业秘密对甲方、乙方、丙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采取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 11、 除本协议有特殊约定的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乙方、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甲方、乙方、丙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4050186320109999999,截止 2017 年 4 月 10 日,专户余额为 5,526.27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大单品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秦成栋、曾劲松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 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 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甲方及乙方应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4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漓湘路支行(以下统称“乙方”) 丙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每季度对甲方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薛冰、何勇(以下简称“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身份证、护照等);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单位介绍信。 5、 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抄送丙方且电话通知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任一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甲方证券事务部门和乙方应当于上述情形发生之后两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甲方应在该情况发生后下一工作日当日内将资金使用的转账支付凭证、发票、提货单、运输单等有关原始凭证的复印件及相关设备采购合同、厂房建设合同等加盖公司公章后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送达丙方或丙方通知的其他通讯地址。 7、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 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乙方总计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或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终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商业银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甲方)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作为乙方)、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公园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一) 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各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5G 云游戏平台建设项目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 专户” ) , 账号为 553900007410668,截止 2021 年 2 月 10 日,专户余额为 87,376.642155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5G 云游戏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称“甲方”)分别与两家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合称“乙方”)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黄体酮及中间体 BA 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如将专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另行存放,甲方须在定期存款(存单)到期后及时将本息全额转入本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款(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转存的定期存款(存单)不得进行 质押。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监管银行)(以下简称“乙 方”) 丙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6940188001010772,截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专户余额为 0 元。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 2022 年度科创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年/月/日,期限/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