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义务一般要求 样本条款

设计义务一般要求. ‌ 本合同项下设计单位为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 方2)。 设计单位应被视为,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已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了甲方要求 、政府有关文件、国家颁布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技术文件。 设计单位必须确保设计分包商(如有,下同)及设计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在进行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代表甲方对设计方案包括选用的设计标准、规范等进行审查和批准,并可对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 设计单位应督促设计分包商按施工需要的计划进度按时完成项目各阶段的设计。 设计单位代表甲方根据本条所进行的设计审查或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不得降低整个项目的质量标准和性能要求。 设计单位应确保其设计分包商及项目设计人员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都能审查或施工所需要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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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要求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根据协议约定和做市义务履行情况,做市商可以享有交易手续费减收等权利。

  • 政府法令之新增或變更 12.我國或外國政府之行為。

  •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 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 评标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处理:

  •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投資契約參考條款 相關規定及說明 16.4.10甲方所有而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之資產返還程序,準用本章規定。

  • 回報處理情形 十五、電子文件之合法授權與責任 貴行及客戶應確保所傳送至對方之電子文件均經合法授權。 貴行及客戶於發現有第三人冒用或盜用使用者代碼、密碼、憑證、私密金鑰,或其他任何未經合法授權之情形,應立即以電話、書面、電子郵件或雙方約定方式通知他方停止使用該服務並採取防範之措施。 貴行接受前項通知前,對第三人使用該服務已發生之效力,由 貴行負責。但有下列任一情形者,不在此限: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