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费总额 样本条款

设计费总额. 357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柒仟元整)
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注:设计费计算按一个整体项目统一计算,不分专业不分项目。 2、 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 。 3、 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 4、 特别约定: (1)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 / 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 2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 (2) 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 / 。(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
设计费总额. 大写) 元,(小写) 元。此费用含各个阶段的评审等相关所有费用(含专家费等)。
设计费总额. 675000元。
设计费总额. 肆佰伍拾贰万元整(¥4520000元)。
设计费总额. 设计费总额构成: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实际投资额 × 费率 %) 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特别约定:
设计费总额. 暂定合同金额为 万元,最终金额按本附件第二条“设计费总额构成”规定进行结算,并按招标人最终审核的结算为准。工程设计费的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暂定合同价,且不得超出批复概算专项费用,最终结算费用超出前述标准的,则超出部分不予以支付。 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的收费基准价×80%×中标服务收费系数( ),最终以经招标人(或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设计范围内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费作为计费基数(计费额)。
设计费总额. 贰拾捌万伍仟元整。
设计费总额. 元。 最终设计费按合同费率进行折算(设计费计费依据发改部门审批的工程初步设计中的工程建设直接费用为基数计算设计费,后续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