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费总额 样本条款

设计费总额. 357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柒仟元整)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设计费总额. 729600元。
设计费总额. 元。 最终设计费按合同费率进行折算(设计费计费依据发改部门审批的工程初步设计中的工程建设直接费用为基数计算设计费,后续不再调整)
设计费总额. 暂定合同金额为 万元,最终金额按本附件第二条“设计费总额构成”规定进行结算,并按招标人最终审核的结算为准。工程设计费的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暂定合同价,且不得超出批复概算专项费用,最终结算费用超出前述标准的,则超出部分不予以支付。 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的收费基准价×80%×中标服务收费系数( ),最终以经招标人(或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设计范围内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费作为计费基数(计费额)。
设计费总额. 3632000 元,其中勘察费:1232000 元,设计费:2400000 元。二、
设计费总额. 675000元。
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实际投资额 × 费率 %) 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特别约定:
设计费总额. 人民币万元整(¥)。二、
设计费总额. 其中勘察费按岩土工程勘察收费标准的30%计取,设计费固定总价786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