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原则 样本条款

评价原则.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标入围后,合理最低价中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通过技术标综合评审后入围的前提下,选择合理最低价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做任何解释。
评价原则. ‌ 参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财金 〔2020〕13 号),由甲方作为实施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与项目公司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方案,项目公司获得的项目收益与当年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评价原则. 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一项目、一评价”的方式,由市公管办牵头,每个项目结束后由监督部门、招标(采购)人、交易中心三方分别对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动态满意度评价。结果以不同颜色进行标识,不同颜色代表不同等级,具有不同代理权限。以日常评价激发市场竞争,提升服务质效,有效地激励引导代理机构“比服务、比质量、比业务、比诚信、比自律”,高效服务我市项目建设。
评价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内外结合、促进工作的原则。
评价原则. (1) 客观性。客观性原则是指在进行教学评价时,从测量的标准和方法到评价者所持有的态度,特别是最终的评价结果,都应该符合客观实际,不能主观臆断或参入个人情感。因为教学评价的目的在于给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以客观的价值判断,如果缺乏客观性就失去了意义,因此而导致教学决策的错误。
评价原则. 土地适宜性评价是针对复垦区的损毁土地进行的潜在的适宜性评价,根据损毁土地的自然属性和损毁状况,适当对社会经济因素作为背景条件,来评定未来土地复垦治理后对农、林、牧、副、渔及其他利用方向的适宜性及适宜程度、限制性及限制程度,是一种预测性的土地适宜性评价。 1)、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其他规划相协调; 2)、 因地制宜原则; 3)、 土地复垦耕地优先和综合效益最佳原则; 4)、 主导性限制因素与综合平衡原则; 5)、 复垦后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 6)、 经济可行、技术合理性原则; 7)、 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相结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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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 重大合同 指 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合同金额 5,000 万元以上,或合同金额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 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 权益类资产投资风险 本理财产品可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具有对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投资组合中权益类资产部分的业绩表现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此外,如果本产品投资的上市公司盈利下降,其股票价格可能会下跌,或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导致理财产品收益下降甚至本金损失。即使本产品可通过分散投资管理非系统风险,也无法完全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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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