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原则与方法 样本条款

评标原则与方法. (一) 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对投标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技术性能、交货期限、安装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培训计划、公司基本情况、履约能力、交货期及付款方式、设备的技术水平、性能及供货能力、设备的质量及适用性、设备提供零配件可能性和价格、供应商对多项产品进行投标时,供应和服务上的优势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记名并独立打分。评标委员会按得分高低排名确定中标(成交)人。
评标原则与方法. 6.1 评委会将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择优定标。 6.2 评委会将对投标书中的每个响应进行评价,检查其对招标书要求的符合程度并给出评分。 6.3 综合各投标人商务、技术和报价进行综合评价,产生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最优。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标原则与方法. 一〉评标的依据是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评标原则与方法. 23.2.1 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专家和招标人、单位代表等 5 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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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 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7.3 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7.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 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是中证旅游主题指数。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 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 1、 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 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 基金的备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申购赎回清单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通过网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及其他媒介公告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