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之遲延利息每日「萬分之五 样本条款

賣方之遲延利息每日「萬分之五. 降低為「萬分之二」;計算基礎「已繳房地價款」變成「已繳房屋價款」。 6.增列「非因賣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可以順延交屋。 7.買方同意於「通知之交屋日起 30 日後」,不論已否遷入,應負本戶水電費、瓦斯基本費,變成「通知之交屋日起」或「交屋日起」。
賣方之遲延利息每日「萬分之五. 降低為「萬分之二」;計算基礎「已繳 房地價款」變成「已繳房屋價款」。 6.增列「非因賣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可 以順延交屋。 7.買方同意於「通知之交屋日起 30日後」,不論已否遷入,應負本戶水電費、瓦斯基本費,變成「通知之交屋日起」或「交屋日起」。 8.買方應於收到交屋通知單起 日內配合辦理交屋手續,否則賣方不負房地保管責任,「並視同買方自動完 成交屋」。(111.11修) 9.約定「如於通知之交屋日30日內雙方即完成交屋時,則於完成交屋日起前開費用均由買方負擔」(111.11新增) 10.交屋時賣方應付清者為因「遲延完工」所應付之遲延利息,非「遲延交屋」之遲延利息。(111.11新增) 11. 約定「因買方個人因素無法通知交屋者,不受領得使用執照6個月內通知買方進行交屋之限制」 (111.11新增) 12.約定「如遇有不可抗拒等情形或非 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發生,致無法於前揭期間內完成通知交屋時,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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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踪处理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失踪,并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人民法院的宣告 死亡判决及宣告死亡日,按本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如日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领取人应将已领取的保险金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本公司,本合同的效力由投保人和本公司依法协商处理。

  • 分段完成履約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計算違約金,不受第 2 目及第 3 目之限制 (十)廠商未遵守法令致生履約事故者,由廠商負責。因而遲延履約者,不得據以免責。

  •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分段完成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計算違約金,不受第 2 目及第 3 目之限制 (十)廠商未遵守法令致生履約事故者,由廠商負責。因而遲延履約者,不得據以免責。

  •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0% 100 万≤M<500 万 1.0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 股份锁定安排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理财产品综合运用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隐含期权价值评估、流动性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理财产品重点关注的对象: 利率预期策略下符合久期设定范围的债券;具有较高信用等级、较好流动性的债券; 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较大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 保險契約之變更、效力暫停或終止 應經機關之書面同意。任何未經機關同意之保險(契約)批單,如致損失或損害賠償,由廠商負擔。

  • 股份锁定期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