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和资金管理 样本条款

财务和资金管理. 1、 项目财务人员由甲方委派,项目财务和资金管理由甲方负责。 2、 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全部由甲方负责解决。在项目具备融资条件后,由甲方负责向金融机构融资,乙方应无条件给予协助。 3、 项目开发过程中,由甲方财务人员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编制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乙方提供相应的协助。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根据甲方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报送甲方审批。 4、 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应付合同款项,每次付款前,各专业工作单位应提出付款申请,并附上所需的付款证明文件,经乙方审核签证确认后,报甲方审批后支付。 5、 乙方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自行解决,所有费用包含在全过程代建代销服务费用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财务和资金管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交科技将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标准,完善各项财务管理流程、统一内控制度,使其在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的要求。上市公司将其自身规范、成熟的财务管理方法引入标的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财务管理系统进行有效对接与融合,进一步防范财务风险,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财务效率,确保符合上市公司财务治理要求。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建立统一的财务和资金管理制度,不同公司之间将共享投融资机会,借助资本市场的融资优势,募集资金用于拓展相关业务,使得上市公司整体能够更加科学、合理的使用资金,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扩展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空间。
财务和资金管理. 1、 项目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项目财务和资金管理由甲方负责。项目开发建设资金由甲方负责筹措,保证开发过程中资金的充足性。乙方委派财务副职或具办人员 1 名,协助财务负责人进行预算、核算管理,并根据获取资料就融资、按揭回款、 税务规划提供专业建议,甲方向其开放 1 个财务系统账户用于日常业务处理。 2、 各类款项的支付,包括各类费用报销以及项目资金调出,需经过甲方委派财务 人员复核,按照甲方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3、 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乙方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于各年度 1 月 31 日前编制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经甲方核准后实施。原则上项目资金应封闭运行,当项目剩余资金超过双方确认的资金使用计划时,乙方应在合规前提下全力配合甲方将项目冗余资金调出,以保证甲方股东第一时间回收土地款。 4、 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应付合同款项,由甲方根据相关约定、管理制度支付给各专业工作单位。每次付款前,各专业工作单位应提出付款申请,并附上相应金额的发票及其他所需的付款证明文件,经乙方签证确认后,报甲方审核后按甲方财务制度付款。
财务和资金管理. 1、 丁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应根据通用会计准则和所开发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遵循丙方现有的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2、 出现的项目开发资金缺口,由丙方协调开发建设过程中的融资工作;在丁方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时,按照以下融资方式顺序获取本项目开发资金: 2.1、 一期 200 亩建设资金﹕ 2.1.1、 股权登记变更完毕后 7 日内,丙方向丁方提供人民币 4800万元(大写金额肆仟捌佰万元整)股东借款,借款利息为无利息, 该借款在一期建设用地商品房销售阶段丁方资金充足且董事会审批后还款。(丙、丁双方另行签署《借款协议》进行约定)。 2.1.2、 在一期建设用地招拍挂阶段,丙方提供丁方股东借款用于土地款支付(根据土地挂牌价格确定),其中相当于 40%土地价款借款利息为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相当于 60%土地价款借款利息在 120 日内为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超过 120 日的则该部分借款利息为年息 12%(借款金额、期限等内容另行签署《借款协议》进行约定)。 2.1.3、 在建设用地获取前,优先采取丁方自有资金和上述股东借款支付开发成本和缴纳土地出让金; 2.1.4、 土地招拍挂完成后,资金不足部分采用银行贷款; 2.1.5、 在贷款不足的情况下采取信托融资,甲、乙、丙三方同意以丁方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包括土地使用权、林权、在建工程或建成后物业、经营收入等)甲、乙、丙三方同意以丁方全部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及信托公司要求的其他担保方式。 2.1.6、 在资金仍然不足的情况下丙方再以股东借款方式提供丁方资金保障,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执行(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内容另行签署《借款协议》进行约定)。 2.2、 二期 400 亩建设资金﹕ 2.2.1、 优先采用一期开发利润,资金不足部分采用银行贷款; 2.2.2、 在贷款不足的情况下采取信托融资,甲、乙、丙三方同意以丁方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包括土地使用权、林权、在建工程或建成后物业、经营收入等)甲、乙、丙三方同意以丁方全部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及信托公司要求的其他担保方式。 2.2.3、 在资金仍然不足的情况下丙方以股东借款方式提供丁方 资金保障(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内容另行签署《借款协议》进行约定,利息为年息 12 %。) 3、 股东借款特别约定﹕ 丙方增资入股丁方前,甲、丁双方就丁方欠甲方股东款人民币 3200 万元(大写金额叁仟贰佰万元整)事宜约定:该欠款在一期建设用地商品房销售阶段丁方资金充足且董事会审批后还款,甲方承诺该欠款无利息。 丙方有权在不影响丁方经营的前提下借用丁方账面闲置资金,一期建设用地闲置资金借款利息为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二期建设用地闲置资金借款利息为年息 12 %,具体由丙、丁双方另行签署借款协议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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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募集资金投向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607.00 万元( 含 41,607.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赎回资金 1、 T+1 日 15:00 前,基金管理人将 T 日赎回确认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赎回的基金会计处理。 2、 基金管理人在账户资金充足、TA 数据可得知、划款指令于 T+1 日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将赎回资金(含赎回费)于 T+2 日上午划往基金管理人清算账户。特殊情况时,双方协商处理。划款当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赎回资金进行账务处理。

  • 可用资金余额的确认 基金托管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上午 9:30 前将托管账户的可用资金余额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提供给基金管理人。

  •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 货币资金 19,029,869.51 50,545,214.27

  •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申购资金及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额(含赎回资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转出款及转换费)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 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 T+3 日 16:00 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业性: 非商业性:

  •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258,000.0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

  • 资金指令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 资金划拨 对于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资金划拨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和在途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对超头寸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权止付但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