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结算 样本条款
财务结算. 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使用单位验收,并提供相关数据后,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文本及相关部门验收签章方可办理资金结算。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一) 发票或合同签批手续不完备的;
财务结算. 需统计一段时间内,派送费金额及行李实物或现金补偿金额,需提供详细的清单(如行李派送时间、派送地点、电话、快递单号、旅客姓名、案件编号、行李补偿方式、补偿内容及金额等)。
财务结算. 1. 代理方应按照国际航协的《中国客运销售代理规则》、《开账与结算计划规则》和国际航协的其它适用规则进行财务结算。
财务结算. (a) 审查及处理最终的分包商及供应商款项及留置权解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