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结算 样本条款

财务结算. 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使用单位验收,并提供相关数据后,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文本及相关部门验收签章方可办理资金结算。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一) 发票或合同签批手续不完备的;
财务结算. 需统计一段时间内,派送费金额及行李实物或现金补偿金额,需提供详细的清单(如行李派送时间、派送地点、电话、快递单号、旅客姓名、案件编号、行李补偿方式、补偿内容及金额等)。
财务结算. 1. 代理方应按照国际航协的《中国客运销售代理规则》、《开账与结算计划规则》和国际航协的其它适用规则进行财务结算。
财务结算. (a) 审查及处理最终的分包商及供应商款项及留置权解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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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款支付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 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

  • 相关责任 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执行时间、未能及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或交易失败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正确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有效指令,基金财产发生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在正常业务受理渠道和指令规定的时间内,因基金托管人原因造成未能及时或正确执行合法合规的指令而导致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相关规定履行形式审核职责,如果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存在事实上未经授权、欺诈、伪造或未能及时提供授权通知等情形,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执行有关指令或拒绝执行有关指令而给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资产或任何第三方带来的损失,全部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但基金托管人未按合同约定尽形式审核义务执行指令而造成损失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