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 样本条款

國土計畫. 勘選土地係配合國土計畫、區域計畫及都市計畫劃定之道路用地,均經本府都市發展局依「都市計畫法」進行整體評估並完成相關法定程序公告在案,依最少的土地使用及影響劃定道路用地範圍,進行道路修築工程,達成最大交通改善及道路服務效能,區域內無國土復育方案禁止開發土地,亦非屬國家公園計畫範圍內,無大規模開發行為,落實國土保育及保安,避免造成環境破壞,符合國土計畫原則。
國土計畫. 行政院 105 年 4 月 20 日核定之「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 線暨土地整合發展計畫綜合規劃報告書」,全長 27.8 公里,途經桃園市八德區、桃園區及蘆竹區等行政區,且串聯臺鐵及高鐵,符合「全國國土計畫」城鄉發展空間之發展策略。
國土計畫. 國土計畫乃基於永續發展觀點,本案用地範圍依76 年 4 月 4 日府建四字第 147823 號公告「神岡擴大修訂 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劃設在案,並經 108 年 11 月 15 日及 108 年 11 月 16 日發布「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案-擬定臺中市神岡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仍維持都市計畫道路用地在案後仍維持原都市計畫之道路用地,土地使用計畫屬都市計畫,為國土計畫之一環,將有效改善公共設施服務水準、滿足經濟及社會文化發展之需要,提升生活環境品質作為辦理之目標,符合永續國土使用目標。
國土計畫. 本案工程用地係非都市土地,屬一般農業區交通用地及水利用地,徵收作為下水道設施工程使用後,非水利用地部分,將依規定向本府地政局申請變更編定為水利用地,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區域計畫及國土計畫。
國土計畫. 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有助於實踐國土空間策略計畫中「效率與效能」、「公平與均衡」、「多元與合作」等核心價值,並促進城鄉均衡發展及鄰近地區土地之有效使用。本道路拓寬工程係配合交通部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完工後將有助於區域交通運輸改善,並配合民雄頭橋地區都市整體發展需要,提供便捷交通路網服務,以因應現況及未來衍生之旅運需求,促進整體生活圈均衡發展,有利國土計畫之區域交通運輸整合規劃。
國土計畫. 依國土規劃基本原則,城鄉發展地區應以永續發展、成長管理為原則,創造寧適的生活環境,並確保完整配套公共設施;本計畫係為配合開闢鶯歌都市計畫所劃設之公園用地,即以落實完整配套公共設施為目的,塑造良好都市發展環境,確保國土永續發展。
國土計畫. 本案工程用地屬都市計畫劃定之道路用地,經都市計畫程序進行整體評估並完成相關法定程序公告在案,並無妨礙都市計畫使用情形,符都市計畫相關規定。
國土計畫. 國土計畫乃是基於永續發展的觀點,本案工程土地徵收作交通用地,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區域計畫,皆屬國土計畫之一環,將有效改善公共設施之服務水準、促進經濟及社會文化發展之需要,提升環境生活品質作為辦理之目標,本案工程用地屬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及甲種建築用地,徵收作交通事業使用後,依規定辦理變更編定為交通用地,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及區域計畫。
國土計畫. 本案工程係依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 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主要目的為改善周邊地區淹水情形,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升當地居民生活品質及復育優質水環境,降低天然災害對人民、國土之直接衝擊與影響,以維護國家之永續發展,另本案用地屬非都市土地,案內非編定為水利用地之土地,本府將依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第 10 點逕為核准辦理變更編定為「水利用地」,專作官埔抽水站及導水路工程使用,符合區域計畫法下之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管制內容,亦符合上位之全國國土計畫規範。
國土計畫. 本計畫範圍內交通用地約占 12.27%, 其餘部分包括農牧用地約占 74.98%、水利用地約占 1.93%、丙種建 築用地約占 4.62% 及殯葬用地約占 6.2% 等,將依規定一併變更編定為交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