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和赔偿. 除了因租借硬件的构造错误或功能异常而造成损害,导致违背 SISW 在硬件条款第 7.6 节中所作 出的明示保证之外,客户需要对租借硬件的使用、误用或疏忽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包括人员或财产事 故。客户应使 SISW 免受任何及所有因对租借硬件的误用或疏忽而引起、与之相关或由此导致的索赔、起诉、诉求、诉讼、损害、损失、增加的税收、负债和费用,包括法庭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硬件条款或协议到期 或因任何原因终止后,本节规定继续有效。
责任和赔偿. 14.1 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或通过另一方主张任何间接性、偶然性、结果性、信赖的或特殊的损害或收入的损失、数据的损失、储蓄的损失或任何形式利润的损失负责,无论在合同,保证,严格责任还是侵权,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过失,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在任何情况下,任一方均不对因服务、产品或除任一方及其员工和代理以外的任何人的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14.2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CMI 对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的全部责任不应超过总费用总额的 100%。
14.3 供应商应向 CMI 赔偿因供应商、其员工或代理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任何疏忽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所有直接损害、成本、责任、开支和损失。
14.4 如果供应商的雇员或代理人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受到伤害,CMI 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免除这些伤害的责任。
责任和赔偿. 对于任何指控,如以下事由构成其指控依据,IBM 不承担责任:
(1) 非 IBM 产品;
(2) 非由 IBM提供的物品;或
(3) 客户的内容、任何材料、设计、规格或客户使用 IBM 产品的非当前最新版本或发行版(如客户使用 IBM 产品的最新版本或发行版可以避免侵权主张)导致的违法或违反第三方权利。
责任和赔偿. 本协议下保质期出产品问题或卖方不履行义务,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卖方应使Crystal Mountain免于承担损失、抵押、损害赔偿、法律责任,以及所产生的费用,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供应商进入Crystal Mountain的或Crystal Mountain关联公司的场所。Crystal Mountain已发生损害的情况 下,Crystal Mountain应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赔偿Crystal Mountain,并避免Crystal Mountain受到第三方对于损害提起的法律索赔。任何第三方索赔都不可能在Crystal Mountain未批准的情况下达成,批准不应该被不合理拒绝。
责任和赔偿. 无论本协议有其他任何约定,在本协议或《物流服务补充协议》项下乙方的赔偿责任(不论是由于其过错、违反本协议约定、错误陈述或其他情形)累计总额不超过 100万元。
责任和赔偿. 客户应对本硬件条款中明示保修范围内所有硬件损坏负责。客户应向西门子赔偿任何与硬件使用或相关过失相关的第三方索赔、损害赔偿、罚款和费用(包括税费增加、律师费和开支)。本条规定在协议到期或因任何原因终止后继续有效。
责任和赔偿. IBM 对本协议相关的所有索赔的完整责任将不超过由客户引起的任何实际直接损害,最高是已为遭到索赔的产品或服务支付的金额(如果经常收费,那么最高为 12 个月的收费),而不考虑索赔的基础。此限制总体适用于 IBM、其子机构、订约方和供应商。IBM 将不承担特殊、偶然、典型、间接或经济后果性损害,也不承担收入损失、商誉损失或预期节省的损失。
i) 在下面的段中提及的第三方付款;
ii) 身体损伤(包括死亡
责任和赔偿. 法国、德国、马耳他、葡萄牙和西班牙 - 请在“超过”后面在“金额”前面插入:以下两者中较大者:€500,000(五十万欧元)或 爱尔兰和英国 - 请使用以下内容替换短语"最高达到已付金额”:最高达到已付金额的 125% 适用法律以及地理范围 - 请使用以下内容替换短语“进行交易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或对于通过互联网交付的服务,客户的业务地址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安哥拉、巴林岛、博茨瓦纳、布隆迪、埃及、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冈比亚、加纳、约旦,肯尼亚、科威特,利比里亚、马拉维、马耳他、莫桑比克、尼日利亚、阿曼、巴基斯坦、卡塔尔、卢旺达、圣多美与普林希比、沙特阿拉伯、塞拉利昂、索马里、坦桑尼亚、乌干达、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西岸/加沙、也门、赞比亚和津巴布韦:英国法律; 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芬兰法律;俄罗斯:俄罗斯联邦法律;
责任和赔偿. 因如下事宜产生的任何司法或法外的索赔(包括律师费和已支付的协议金额),供应商应对 NIDEC GA、其母公司、附属公司和子公司及其承继人、受让人、代理人、代表、员工和消费者进行保护、辩护
a) 在产品或服务的制造和/或商业化过程中遭遇的实际或涉嫌对商标、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权利或竞争规则侵权的;
b) 包括返工或召回的成本在内,给 NIDEC GA 或第三方造成的物质或人身的损失损害的,其原因在于
(i) 产品或服务的缺陷、不符合规范、故障和/或无可靠性;
(ii) 供应商违反本通用条款规定的保证或任何其他义务;
(iii) 延迟交付产品;或
(iv) 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
责任和赔偿. 8.1 在相关国家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亨斯迈不对买方或任何第三方遭受的收益损失或间接的损害。
8.2 尽双方所知,买方因亨斯迈的重大过失或违约而遭受的损失不应超过争议货物的发票金额。鉴此,如果亨斯迈依法有义务支付赔偿金,该等赔偿金不应超过造成损害的货物的发票金额或( 如货物已投保)保险公司实际支付给亨斯迈的金额两者中的较低者。